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连集建1993字第16677号)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7-10 10:5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姓名 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备注
1 余*兴 姑田镇下余村牛坑路10号 连集建(1993)字第16677号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