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的通知》(闽财教〔2014〕82号)、《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47号)、《福建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民童〔2019〕131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你校2024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资120.225万元。请学校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以上资金年终款列 “2050302中专教育”支出科目。
附件:连城县职业中专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应拨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连城县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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