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20-25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连农〔2025〕102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连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相关培训机构:
现将《连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连城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63号)《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为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37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90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是组织实施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行动。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聚焦水稻、油菜两大关键作物,统筹兼顾大豆、玉米、甘薯、马铃薯等旱粮作物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融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术技能水平。
二是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行动。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蔬菜、水果、畜禽、水产、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种养殖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推进产量稳定增长、品质进一步提高。
三、资金使用
(一)补助标准和范围。根据闽农综〔2025〕63号文件精神,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项目,每个常规培训班10天(80个学时)。课堂教学每人每天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费用应按实际支出;用于需求摸底、总结评价和验收费用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的5%,跟踪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的10%。补助资金可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交流观摩、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训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培育资金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审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验收与支付。县农业农村局要督促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台账明晰;加强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准确掌握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支付对象为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相关支出、报账由培育机构具体负责。资金支出信息要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填报,严禁数据造假。
(三)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大对培训资金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以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扎实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培育质量效果。
(一)选准教育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本年度参加培育的农民,确因人才培养需要的,可在次年参加不同主题或同一主题更高层级的培育。
(二)优化培育体系。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确定后进行公开公示。选用与培训主题相符的优秀师资,推荐使用经省级培训的农民讲师、“田秀才”“土专家”“优秀新农人”等善于教学的本土师资。鼓励使用省级以上推荐的与当地农业产业、乡村发展等相适应的培训教材。因地制宜,开发特色课程,创新课程形式,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理论学习、送教下乡、田间教学和异地考察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多元化、个性化、实用化学习需求,优化培训课程。广泛吸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实践教学。在培训完成后,培育机构要组织任课老师、专家扎实开展跟踪服务。
(三)加强组织管理。健全管理机制,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培育任务、遴选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协议、指导任务实施、开展质量监管和总体评价的程序组织实施。完善质量监管机制,指导培育机构严格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具体要求,切实保障培育质量。主动加强与团委、妇联、退役、教育、人社、残联、台联等部门对接联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精准调训优势,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精准实效。
(四)严格过程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培育机构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训对象;培育机构要严格选配好班主任,规范班级管理制度,保证培训工作顺畅。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培育全过程管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资金支出监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采取跟班培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停课整改,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培训项目承担单位存在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实施资格,追缴项目资金,三年内不再受理培育申请。
(五)加大典型宣传。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2.连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台账
3.连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验收报告单
4.连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考核评价表
5.结业证书(样式)
附件1
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1.开班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2.各培训班次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课程表
②教材、讲义
③培训台账
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培训现场照片
⑥学员签到表
⑦《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3.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
附件2
连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 建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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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年龄 |
文化程度 |
家庭住址 |
从事产业 |
培训专业 |
培训起止 时间及 天数 |
联系电话 |
学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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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3
连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验收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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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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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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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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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重点内容 |
1.培训时间 2.培训人数 3.培训台账 4.身份证复印件 5.教学计划 6.培训教材 7.培训现场照片 8.学员签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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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合 格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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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 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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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组员(签字) 年 月 日 |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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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是在□内打√,否在□内打×;2.一式二份,当地农业、培训机构各存一份。

附件4
连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考核评价表
班级名称: 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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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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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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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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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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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性评价 (40分) |
出勤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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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纪律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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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表现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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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完成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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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性考核 (40分) |
根据学员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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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技能考评 (20分) |
根据学员实践技能操作成绩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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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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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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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学员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学习任务、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结业¨。 2、该学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予结业¨:①违反党纪国法¨;②出勤得分低于8分¨;③遵守纪律得分低于5分¨;④课堂表现得分低于5分¨;⑤完成任务得分低于5分¨;⑥结果性考核得分低于24分¨;⑦实践技能得分低于12分¨;⑧总成绩低于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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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章) 管理员:(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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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低于90分的不评为优秀学员。
附件5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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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程(内容) 线上课程:家庭农场经营管理、××× 综合素养课:农业农村政策解读、乡村振兴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专业能力课:土壤改良技术、蜜柚高产优质栽培技术、××× 能力拓展课:团队协作竞技型课程 实习实训:×××农场、×××生态农业公司、×××合作社等基地 |
高素质农民培训结业证书
学员张三,男,身份证号:350000000000000,于×年×月×日至×月×日参加×××农业农村局主办、×××机构承办的“×年第一期高素质农民休闲农业专业培训班”学习,已修毕××学时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特发此证。
×××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统一规格:12K,封面合上尺寸16×22cm,红色;内页尺寸21×29.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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