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20-25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连农〔2025〕16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4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12-04 10:03
 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按照《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机构、职责变动情况,我局动态调整权责事项48项,其中新增权责事项36项:行政许可事项25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行政确认3项、公共服务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删除权责事项4:行政处罚事项2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调整权责事项8项:行政处罚事项8项。

调整后,依法明确局权责事项378项,其中:行政许可25项、行政处罚289项、行政强制26项、行政监督检查2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1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

    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服务指南和运行流程,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阳光化。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要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建立健全全过程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流程和措施,并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连城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2025年版)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1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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