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过渡期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0号]精神,对脱贫人口实施的农业产业项目,做到产业帮扶保险政策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边缘户参照执行。过渡期限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保费由省、市、县财政和脱贫人口分别承担54%、18%、18%、1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脱贫人口承担比例降至5%(下降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根据你司统计,从2021年11月1日到2022年4月30日,我县共有脱贫户2289户参与产业帮扶保,共需保费1237170元。需县财政补助18%计222690.61元,由于2021年11月份已拨付你司县级补助5858.02元,此次实际拨付216832.59元,脱贫户自缴补助5%计61859.32元。现拨付连城县2021年11月1日到2022年4月30日“过渡期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县财政补助18%和农户自缴补助5%保费”两项共计 278691.91元。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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