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上报入库项目情况汇总后进行初步审核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现将2023年项目库入库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4日)。
投诉监督单位:中共连城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连城县北大东路55号(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7-8918019
电子邮箱:lylcfpb@163.com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中共连城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3508250002 闽公安备:35082502000108 闽ICP备14017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