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时间:2026-09-01 15:02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6年8月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8日。

联系电话:0597-3092006

传  真:0597-3092001 

通讯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栗园路1号 

邮  编:366299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接受报备时间

1

10万只连城白鸭DHA富集立体生态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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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庙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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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

 

连城县水利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