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统计局 > 政务公开 > 统计分析
连城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发布时间:2020-12-01 10:20 点击量:63
字号: 分享:

连城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连城县统计局

连城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82个,比2013年下降1.9%;从业人员25979人,比2013年末下降7.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72个,占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个,占0.4%;外商投资企业7个,占1.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5个,占全部企业的0.7%;集体企业13个,占1.9%;私营企业606个,占88.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2%,外商投资企业占1.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4%,集体企业占0.4%,私营企业占86.8%(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82

25979

内资企业

672

25323

  国有企业

5

106

  集体企业

13

106

  股份合作企业

3

104

  联营企业

2

30

  有限责任公司

24

202

  股份有限公司

16

399

  私营企业

606

22550

  其他企业

3

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266

外商投资企业

7

390

 注:表中数据未包含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供电公司。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70个,制造业450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2个,分别占10.3%、66%和23.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食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0.7%、9.7%和8.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9.2%,制造业占84.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食品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8.4%、9.7%和7.7%(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82

2597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0

94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4

43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6

242

非金属矿采选业

30

786

农副食品加工业

43

791

食品制造业

66

738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

133

烟草制品业

1

 

纺织业

7

124

纺织服装、服饰业

21

55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6

6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1

2526

家具制造业

9

680

造纸和纸制品业

18

103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

45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0

779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9

1319

医药制造业

6

26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7

16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6

203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

57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

254

金属制品业

11

106

通用设备制造业

6

118

专用设备制造业

4

8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5

60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3

1572

仪器仪表制造业

1

 

其他制造业

3

18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

4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1

129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

7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

182

 

 

 

    注:表中数据未包含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供电公司。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7.22

44.36

241.8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30

3.62

3.43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13

0.41

1.7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90

0.35

2.98

非金属矿采选业

3.60

0.73

4.89

农副食品加工业

4.94

1.00

7.39

食品制造业

12.74

3.37

48.5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28

0.57

0.58

纺织业

1.48

0.23

1.55

纺织服装、服饰业

2.21

0.62

3.6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32

0.06

0.6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1.85

3.63

33.93

家具制造业

2.45

0.99

9.21

造纸和纸制品业

2.69

1.04

6.4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18

0.57

4.8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2

0.93

5.3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7.14

3.79

19.32

医药制造业

0.77

0.20

5.3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7

0.56

3.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16

4.94

15.4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36

1.64

8.9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12

1.22

6.83

金属制品业

0.66

0.05

0.47

通用设备制造业

0.66

0.28

0.59

专用设备制造业

0.45

0.09

0.2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25

2.12

4.6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19

6.73

32.24

其他制造业

0.15

0.08

1.2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15

0.03

0.8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34

3.65

3.6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27

0.08

0.2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5

0.30

0.65

注:表中数据未包含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供电公司。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2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4.6%。负债合计44.3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8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0.1%。(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服装

万件

149.04

人造板

万立方米

21.13

铁合金

万吨

11.75

家具

万件

108.90

焙烤松脆食品

万吨

0.47

膨润土

万吨

56.06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万台

577.51

彩色电视机

万台

18.62

灯具及照明装置

万套(台、个)

37.61

水泥混凝土电杆

万根

9.13

复合肥、复混合肥

万吨

9.22

砂石

万吨

29.62

大米

万吨

1.91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3]表中部分行业只有一家单位的,分行业数据做空格处理。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03个,从业人员1.0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44.4%和412.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03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1%,私营企业占88.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19%,私营企业占88.7%(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3

10595

 内资企业

103

10595

    国有企业

1

20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0

1077

    股份有限公司

1

101

    私营企业

91

9397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4.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2.3%,建筑安装业占4.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8.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1.7%,建筑安装业占0.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7%(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3

10595

  房屋建筑业

46

8790

  土木工程建筑业

23

1241

  建筑安装业

5

67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9

49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67.7%。负债合计3.8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67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7.40

3.88

44.67

 房屋建筑业

12.25

2.65

37.63

  土木工程建筑业

3.24

0.78

4.93

  建筑安装业

0.23

0.03

0.1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68

0.42

1.92

   注:表中数据未包括总产值为零的企业。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3]表中部分行业只有一家单位的,分行业数据做空格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3508250002 闽公安备:35082502000108 闽ICP备14017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