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县直各园:
根据《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2016〕4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结算2020年和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17号、《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教指〔2021〕1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28号、《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教指〔2022〕23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第一类幼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第二类幼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现下达2023年春季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补助资金54.20万元(详见附表)。本次第一类幼儿为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3.孤儿;4.残疾学生; 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6.优抚对象子女;第二类为1.残疾人家庭子女;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该资金年终款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各中小学校收到资金文件时,列“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时功能分类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经济分类列“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科目。
附件:连城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政
府助学金补助资金安排表
连城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