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3日至7月12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新泉镇党委开展了接续巡察,并于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新泉镇党委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泉镇党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新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是高位推动抓整改。县委巡察三组进驻期间,新泉镇党委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把问题整改贯穿接受巡察监督全过程。2024年9月29日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新泉镇党委高度重视,10月8日召开党委会,成立由镇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11月13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依次对照检查,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10月1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审定《落实县委巡察三组接续巡察新泉镇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40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43条,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工作台账,全力推进整改。镇党委先后召开各类会议12次,其中:党委(扩大)会7次,党委会2次、镇村干部大会1次、专题会议1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既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又做好建章立制、长效长治,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新泉镇党委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泉镇党委书记吴怀生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亲自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12场次,听取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情况,明确整改落实时限,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二是以身作则推进整改。坚持亲自抓、带头管,主动认领问题推进整改,并带领全镇干部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推动巡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凝聚共识促进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统一全镇干部思想认识,扎实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治,进一步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新泉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推动中国新泉整训小镇发展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2月2日党委(扩大)会会议上组织学习《连城县贯彻落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任务分解分工方案》,对文件中涉及我镇任务进行梳理分解。12月3日,根据会议要求对镇级方案进行修改,将推进连城红四军新泉整训资源价值挖掘提升工作、支持依托红色资源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优化提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等内容列入方案进行统筹谋划。二是把红色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美食产业有机融合,加强红色资源的综合活化利用,打造红色文旅品牌线路和景区。截至2024年12月5日完成游客集散中心、新泉整训纪念馆、新泉整训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实施美食一条街改造提升项目,现已结合新泉特色文化编制设计方案,完成预算初稿。三是2024年7月10日组织人员参加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学习文物普查的相关基础知识;2024年12月已配合县文保中心专业调查队完成对全镇革命旧址及文物点进行数据采集,并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当地村民、学者、实地调研等工作,已完成我镇22处革命旧址资料核对工作。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和帮助,加强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的修缮保护工作。2024年10月完成渭阳红四军第二纵队司令部旧址(渭阳公祠)保养维护工程项目,于2024年11月拨付工程款27万元;2024年11月完成新泉温坊红色交通线旧址(张氏祠堂、张梅江故居、石门楼老屋)主体修缮,县文保中心已于2024年12月拨付修缮款5.1554万元。五是已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于2024年12月组织各村文化协管员学习培训,提升协管员业务知识水平及管护能力;2024年9月组织村“两委”干部、志愿者对温坊村红色交通线旧址、红军烈士墓、新罗村赤竹堂等一批革命旧址进行环境清理与维护,并开展革命旧址、文保点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8条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闭环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2)针对“新泉美食产业发展势头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我镇于2024年9月7日成立新泉美食产业专班,召开美食产业发展座谈会2次,与连城县新泉客家美食行业协会交流探讨4次,从创建标准化建设、美食行业标准、厨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征求各方意见,修订完善《新泉美食发展规划(2023-2027)》。制定《新泉镇美食店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试行)》,对美食店等级划分及依据进行详细阐述,拟定新泉镇美食店星级评定等级为三个星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评定依据和内容从饮食材料、明码标价、公共区域、服务、经营管理等八个模块进行打分,对新泉美食店铺进行规范和统一,提升品牌形象和消费者体验。二是已设计新泉美食一条街改造提升项目建设策划方案初稿,分别从红色文化、美食文化出发,建立特色IP形象、统一导视系统、统一着装、外立面改造等创建标准。同时大力培育本地美食企业,推动餐饮企业规模化发展,正在培育2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
(3)针对“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根据《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抓好2024年全镇粮食和油料生产的通知》(新政〔2024〕20号)文件精神,把粮油生产任务下发到各村并督促挂村领导、工作队和村支部书记,把任务落实到农户,现已完成2024年度粮食和油料播种种植任务。二是对抛荒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分类整治,下发工作办理通知单13份,督促13个相关村委会组织农户或村委会进行复垦,其中乐江村引进种植大户完成30亩稻鱼养殖,良福村完成16亩晚稻种植,其余各村将按通知单整改要求,摸清底数,确定明年春季农作物,确保对所有抛荒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复耕复种。三是2024年11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四是已通过微信和各村公开栏等线上线下方式宣传连城县惠农政策,鼓励土地流转,引进种植大户规模化种植,发布宣传材料1055份。五是镇纪委分别于2024年10月、11月进村督查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发现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违法图斑整改进度较为缓慢等问题5个,已整改5个。
(4)针对“推进富民强村产业融合发展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及业务培训,拓宽产业项目策划思路,策划一批操作性强、社会效益高的产业发展项目。结合2024年11月26日至28日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开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及乡村建设案例解析培训拓宽村“两委”干部项目策划思路,提高项目谋划水平。已谋划新泉美食街改造提升项目、西村环居比邻康养项目、连城县红色教育研学基地配套道路项目等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的产业项目。二是根据《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四堡镇中南村等12个村为2024年县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的通知》(连农〔2024〕122号)文件,西村已获批县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同时引导良福村慧明专业专业合作社为龙头申报2025年黑皮冬瓜“一村一品”专业村申报工作。三是通过入户、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农村产业项目的优惠政策,激发村民的参与热情,引导群众自发实施产业项目,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巡察反馈以来,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宣传栏发布惠农政策2期受众2000余人。
(5)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2月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2024年11月29号制定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整治方案,针对生猪养殖136户养殖户中已清栏关闭12户,剩余的养殖户具体名单已发至各村,由镇村根据轻重缓急原则,推动剩余生猪养殖户整改工作;3户保留养猪场中,官庄村杨某某户已完成资源化利用,西村张某某户已完成贮液池建设和主管布设,乐联村杨某某杨某某联合户已完成贮液池建设和主管布设;乐江村李某某户正在减栏中,尚未关闭。三是2024年9月29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布置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镇村干部防火责任落实到位。目前已制作悬挂横幅10条,发布微信公众号5条,张贴标语30余条,全方位营造森林防灭火浓厚氛围。同时在森林防火风险等级高时,组织护林员和村级林长加强巡查频次,累计巡查200余人次,并通过巡查车喇叭播放森林防火知识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森林防火意识。四是严格落实《新泉镇2023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新委〔2023〕15号),因地制宜利用废弃泥塘、沟渠等建设氧化塘种植狐尾藻等净化水质植物,积极推进汀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度,把西村石子树下入河排污口生活污水接入集镇污水处理厂;针对北村村民张某军在林国村占用耕地修建电子垃圾焚烧场,2022年10月13日已上报连城生态环境局处理,2024年8月5日相关违法人员已由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处理。五是官庄村民杨某某非法占用林地建坟,我镇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并对其违法建设进行了制止,于2024年5月26日完成林地复绿。10月30日对杨某某户复绿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树苗长势良好。
2. 关于“基层治理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6)针对“统筹平安建设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28日召开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十个一”提升工作部署会,部署2024年下半年平安三率提升工作,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入户宣传,并在线上专题推送。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季度平安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研究平安建设工作,组织派出所开展进村夜巡,加强街面见警率。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邻里关系、土地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潜在矛盾,简单纠纷由村“两委”就地化解,复杂纠纷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等力量共同调处。2024年以来,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84起,成功化解182起,化解率达98.9%,有效维护辖区内和谐稳定。三是利用赶集日、“12.4宪法宣传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于2024年11月至12月开展集中宣传3次,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宣传内容8篇。
(7)针对“反诈摸排管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截至2024年12月5日,已建立《涉诈重点人员管控档案》212份,由各村管控责任人定期开展访查工作。二是全面梳理2名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详细信息、社会关系,并于2024年11月15日成立劝逼返工作专班,按照“一人一策”工作原则开展劝返工作,目前已确定两名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具体位置且与其亲属取得联系。三是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10月29日、11月28日,开展无轨迹人员核查3批次,暂未发现可疑人员。四是2024年9月18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调离新泉镇时任镇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邱某某,发函至县信访局党组对其予以提醒谈话处理;2024年11月4日,由新泉镇党委对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岗位干部、新泉村工作队队长林某某,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统计)岗位干部、北村村工作队队长童某某,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河长)岗位干部、官庄村工作队队长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2024年11月17日,由镇党委对官庄村村委会委员杨某,洋梅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兼综治协管员杨某某,畲部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妇联主席童某某,良福村村委会委员杨某某,北村村村委会委员兼综治协管员张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8)针对“综合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由镇组织办协同综合执法队,全面梳理全镇35周岁以下在编在岗干部名单,精准锁定符合参考条件的32人,建立人员信息库,涵盖姓名、职务、所在部门等关键信息。目前全镇持综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7人,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待发证人员6人,已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人员19人。二是2024年11月29日协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邀请专业人员到新泉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三是每周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目前已培训6期,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四是2024年10月31日对镇综合执法队干部林某进行提醒谈话。
3.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9)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通过党委(扩大)会会议、镇村干部大会、党员轮训和开展企业安全检查等形式,及时传达布置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截至目前,辖区未发生火灾事故。二是对巡察组走访发现的企业、宾馆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隐患问题进行闭环整改。2024年10月14日对问题场所的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影响逃生因素进行跟踪检查,经核实,均已完成整改。同时扩大对周边老友谊餐厅、汇源饭店、南部超市、白宫温泉、大自然温泉、新泉中心小学、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商超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
三是依托“龙岩市基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加大对辖区企业,文保单位的巡查检查力度,镇级每月完成“双随机”抽查检查20宗,完成“自主任务”检查任务10宗。村级每月每村完成“双随机”或“自主任务”检查任务3宗。8月份以来,完成检查374家,共发现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19处,完成整改19处。四是针安全生产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2024年10月31日,镇党委对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人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0)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独立成段写入《新泉镇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等3份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中。二是2024年12月2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三是2024年12月2日,召开新泉镇2024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班子成员对当前风险区域和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措施3条。
(11)针对“保密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15日已配置保密专用电脑、打印机以及相应的保密软件,明确保密专用电脑只能用于处理涉密的文件和信息,严禁在外网电脑办文办公,严禁在涉密电脑使用U盘。二是2024年11月26日已完善保密制度,明确保密工作的责任主体、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建立保密文件借阅台账,将保密文件和普通文件分开登记,规范管理涉密文件。三是2024年11月18日在党委(扩大)会会议以及11月27日党员轮训开展以“筑牢保密思想防线,践行新时代保密责任”为主题的保密知识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重违法行为及泄密案例,并观看保密宣传片,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坚守底线,提高保密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 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2)针对“信访维稳问题较突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信访工作联席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综治、司法、公安及相关重点事项属地挂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开展风险研判、情况分析。2024年11月以来,召开会议5次,研判重点事项6件7人次。二是已对张某某、温某某重复信访、缠访闹访重点事项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2024年5月31日按照省高院裁定书支付张某某赔偿款17.42万元,通过入户等方式做好解释工作;针对温某某事项,按照“三跨三分离”要求,积极配合新罗区做好化解稳控工作。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邻里关系、土地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潜在矛盾,加大《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2024年以来,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84起,成功化解182起,化解率达98.9%。
(13)针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严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26日至28日,组织开展党员轮训暨村“两委”干部培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参训人员达170余人,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2024年以来,共举办新时代新泉干部队伍整训活动18期,干部队伍凝聚力不断提升。二是通过通报典型案例、不定期在镇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资讯以及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警示教育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青年学习交流分享会等方式,开展纪律教育。巡察反馈以来,利用“玉带环珠 美丽新泉”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类信息7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2起,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4场。三是2024年11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深刻剖析近年来我镇查办的10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教育警示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对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措施,及时提醒党员干部自警自律、担当作为。今年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4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156人。
(14)针对“党纪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26日至28日,举办2024年度党员轮训暨村“两委”干部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11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通过深刻剖析近年来我镇查办的10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教育警示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驳回张某某同志放弃恢复党员权利有关事项的申请,并责令新泉村党支部督促张某某退缴违纪款1.45万元。11月14日、11月20日、12月2日新泉村挂村领导、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入户做张某某思想工作,督促劝导主动退缴违纪款。目前张某某已退回违纪款1000元,剩余款项于2025年内退还。三是关于反映清安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某的相关问题线索已由县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置。
(15)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我镇2024年发展党员任务数12人,已完成发展党员任务12名。二是2024年7月15日、12月2日,2次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会,通报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前谋划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11月4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再次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布置。三是2024年11月26日至28日,举办2024年党员轮训暨村“两委”干部培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学习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帮助各党务工作者熟悉掌握发展党员流程等业务知识。四是2024年7月、9月、11月,由党委领导对25个党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簿》进行调阅,发现各支部存在的记录不规范、不及时,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学习等5个方面问题,已第一时间通报至各支部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指定党建办公室1名干部专门负责审核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档案,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档案真实完整。五是“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问题,2024年11月5日由镇党委对党委组织委员谢某某进行批评教育;11月5日对新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林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温某某,良福村村委会副主任、组织委员杨某某,清安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高某某,乐江村党支部委员黄某某进行通报批评;11月17日对官庄村村委会副主任、党支部委员杨某,西村村党支部委员、组织委员兼报账员张某某,良盟村村委会文书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6)针对“制度执行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2月5日已通过电话告知吕某某、童某某等9名需退还离职补偿金的人员退回离职补偿金,并将退缴通知书以信件形式寄往以上人员的住处。二是2024年10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新修订的《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切实提高执行力和服务效能。同时,不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分别于10月16日、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25日,新泉镇纪委办联合党政办针对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开展作风督查4次,对曹某某、李某、杨某某等3人早退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已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终二级绩效考核方案中,对正常上班、工作会议、轮流值班值守、统一行动无故迟到或早退的人员采取负面惩戒扣分。
2.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7)针对“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的认识。二是于2024年11月5日对时任新泉镇党委统战委员兼人武部长魏某某,时任副镇长曹某某,原一级主任科员罗某某,三级主任科员罗某某,四级主任科员张某某进行警示谈话。开展文字材料专项检查工作,要求领导干部进行自查。截至2024年12月5日,对2019年以来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党课稿件进行自查,未发现有内容与相关要求不相符、雷同及抄袭网络的情况。三是2024年9月10日、9月24日召开新时代新泉干部队伍整训学习交流分享会、11月28日召开党员轮训暨村“两委”干部培训班,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学习公文写作基础知识,提高干部公文写作能力,纠正文风不实问题。
(18)针对“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20日,对现有工作群进行全面梳理,共计梳理出53个微信工作群。二是对梳理出来的53个工作群进行整合,目前已解散27个功能相近、成员重叠、长期不活跃、无实际用途的微信群。三是2024年11月18日,在周例会上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坚决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3. 关于“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牢,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19)针对“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9月2日完成北村村兰屋凹自然村榕岗路段75米道路硬化,解决了“断头路”问题。二是2024年11月19日,镇水利部门到新罗村踏勘探水源地情况,对水源地大坝进行除险加固。新增新罗水电站压力管进行取水,作为补充水源。三是目前已完成新泉村东山楼安置新村、新时代示范小区东山楼主路铺设、新时代安置小区申请电表户已完成全部安装,正积极筹措资金建设路灯等基础设施。四是对2024年以来福建省12345平台诉求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重复反映诉求件29件,参照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成立工作专班,组织综治、司法、公安及相关村进行研判,对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已对多次反映党校项目部有关欠薪诉求予以协调解决,对多次反映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人员温某某反映诉求成立工作专班予以稳控。
(20)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2月2日,组织开展宅基地审批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学习了《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泉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2021〕22号)精神,开展宅基地审批流程、过程注意事项等业务培训,厘清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人员办事效率。2024年11月18日,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反馈箱、反馈簿、反馈电话,截至目前,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及时处理3条。二是由村建站牵头、自然资源所、经管站、综合执法队等部门严格按照《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泉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2021〕22号)要求落实联合放样工作,巡察以来,完成3户建房申请户的放样工作,加大对宅基地建房的监管力度。三是2024年10月以来,镇纪委办共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3次,确保审批手续规范、便民、高效。四是针对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超时审批问题突出问题,2024年11月15日,由镇党委书记吴怀生对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罗某某进行约谈。
(21)针对“村干部履职缺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5日对莲华村村委会副主任杨某某,联溪村村委会副主任邱某某,良福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李某某,清安村党支部纪检委员陈某某,良盟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某某、良盟村党支部委员李某某,良盟村村委会委员李某某、李某某,联溪村党支部委员林某某,畲部村党支部委员杨某某,乐江村党支部委员黄某某进行通报批评;11月11日对良坑村党支部纪检、组织委员兼文书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11月20日对儒畲村村委会副主任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11月25日对良盟村报账员邱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11月28日,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新泉镇村干部队伍管理办法》,2024年12月已对4个村7个村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同时对良盟、联溪等7名村干部不正常履职期间工资予以减发。三是镇纪委加强对村干部“坐班”、防汛防火值班监管检查,巡察反馈以来,先后6次对村干部在岗在位等情况进行督查,有效转变村“两委”干部工作作风。
4. 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2)针对“招投标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28日组织村建站、经管站、各村干部,学习招投标流程、项目合同监管等相关业务知识。二是严格规范招标流程,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等关键信息,确保潜在投标人全面、准确地了解招标项目。及时公开招投标过程中的信息,如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标流程规范、公正公开。三是因招投标流于形式问题,2024年10月31日,镇党委对镇综合执法队干部杨某进行批评教育。
(23)针对“工程结算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至11月,组织镇财政所、经管站、村建站等部门干部对北村、莲华等7个村15个项目复核,应追回已支付的多结算工程款220429.33元。截至2024年12月6日已追回已支付的多结算工程款220429.33元。二是2024年11月28日组织代理会计、各村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报账员参加全镇村级工程及“三资”管理培训大会,会上明确要求各村加强项目的现场监督管理,工程签证由工程建设监督小组成员负责,明确工程签证要有2人以上的签字确认。三是2024年11月28日组织代理会计、各村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报账员参加全镇村级工程及“三资”管理培训大会,要求各村成立验收小组,成员由村两委、监督委成员、村民代表、镇主管部门和技术人员参加,工程根据签证和实际验收数据进行结算、审核。四是截至2024年12月5日完成各村工程资料进行复核,发现9个工程有一人签证、无人签订问题,现已全部完成补签确认。对新出账的工程材料,严把签证审核关,对一人签证、无人签订的工程项目不予出账。五是因工程结算不实问题,2024年11月3日,镇党委对北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伯鸿进行诫勉谈话;2024年11月4日,镇党委对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吴小花进行诫勉谈话;2024年11月4日,镇党委责令莲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某某作出书面检查;2024年11月11日,镇党委对儒畲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罗宏真进行诫勉谈话;2024年11月16日,镇党委对乐联村村委会杨某某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11月18日,镇党委责令西村村村委会副主任张某某作出书面检查。
(24)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28日组织村建站、经管站、财政所人员对未收取工程履约金的项目进行复核,涉及履约保证金的23个项目均已竣工验收,涉及质量保证金的37个项目均超过一年质保期。今后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二是2024年11月28日组织代理会计、各村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报账员参加全镇村级工程及“三资”管理培训大会,明确对村级工程项目需存留质保金、收取工程履约金。三是2024年11月28日组织代理会计、各村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报账员参加全镇村级工程及“三资”管理培训大会,提高村级相关岗位人员对内控制度的认知度和执行力。四是2024年11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综〔2019〕122号)管理规定,规范工程审批流程,加强项目各阶段监管。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立项设计、预算审核、项目评审。五是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2024年10月31日,镇党委对镇干部杨某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11月4日,对经管站代理会计杨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11月5日,对经管站代理会计阙某某、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5)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资金调拨审批单》,对不同账户转账明确转账事由、金额等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和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审批。二是2024年10月21日组织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学习《新泉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三是2024年9月27日已组织工作人员对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东山楼人饮工程抽水设备及职工活动中心电脑等固定资产进行材料整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定期盘点,于2024年10月完成固定资产核算入账。四是2024年11月18日组织镇财政所、经管站、村建站等部门领导干部学习《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手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26)针对“红色风情小镇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补充借款报告和资金调拨审批单,完善红色风情小镇建设指挥部借款手续。二是修订完善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完善修订,目前各项工作均按内控制度执行,并已完善资金调拨审批手续,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要求进行结算。三是2024年11月18日组织镇财政所和红色小镇项目建设指挥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一同对单位之间借款手续问题进行分析研讨。重点学习《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手册》第五部分关于收入支出控制规范内容。
(27)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敦促林国村、良盟村等7村抓紧理清相关合同履约情况,分类进行催收,对个别超长又不履约的合同通过发函、司法等方式进行催收。其中林国村与连城某某林场签订的林地租用合同14年未支付租用费问题,已多次敦促该村催收并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合同追缴租金,逾期未支付的将予以强制执行;乐联村与南平某某有限公司的合同、儒陂村与连城县某某有限公司的合同正在催促办理;良盟村与李某某的店租赁合同分期收取,已收回0.8万元,余0.352万元2025年1月底前收回。二是由镇代理会计按照各自负责的村,分村建立经济合同台账19份,并将各村签订的合同及时做好登记备案,并跟踪合同履约情况。截至2024年12月5日,19个村已全部建立经营资产合同台账,并按相关要求跟踪合同履约情况。三是经核查,新泉村与汤某某、张某某、张某某、肖某某、张某某等5人签订的店铺租赁合同均未到期且剩余期限不超过5年,2024年7月26日,新泉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全部通过表决,合同继续履行;北村村与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2份)等4人签订的合同均未到期且剩余期限不超过5年,2024年11月20日,北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全部通过表决,合同继续履行。四是2024年11月28日组织代理会计、各村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报账员参加的全镇村级工程及“三资”管理培训大会,组织学习《连城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连农〔2017〕2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出借事项的通知》(连委农办〔2024〕22号)文件。五是2024年8月27日良盟村收回旧欠款1000元,剩余9717元欠款分10期还清;乐联村于2024年6月25日、清安村于2024年7月7日已将起诉状送至连城县人民法院新泉法庭。六是2023年11月15日成立村干部欠款催缴工作专班,对各村集体资金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新增发现新罗村杨某某欠款、新泉村张某某欠款问题,目前均已完成退款。乐联村李某某、清安村陈某某欠款问题已由县农业农村局移送县纪委。
5. 关于“镇纪委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28)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29日,对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张某某、杨某某、阙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2024年10月16日、11月21日,镇纪委分别组织镇纪委干部、纪委委员及各村纪检委员专题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综〔2019〕122号)《连城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连农〔2017〕2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出借事项的通知》(连委农办〔2024〕22号)文件等财务、审计、工程领域专业知识,提高线索发现能力,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紧盯财政、经管、村建、民政、医保等涉及民生资金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巡察反馈以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方面发现问题2个,给予党纪处分2人。四是2024年11月19日,对财政所、经管站、民政办等12位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督促重点岗位人员要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的监管,提高服务意识,规范各项审批流程,坚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
(29)针对“基层监督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21日,新泉镇召开村级纪检委员工作推进会,听取各村级纪检委员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并布置下一步工作,进一步提升村级纪检委员的纪法意识及履职能力。二是2024年11月21日,镇纪委组织召开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使用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各村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操作及履职能力,保障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三是2024年11月21日,对良盟、乐江、儒畲、林国等4个村纪检委员进行约谈教育,明确村级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促使4人深刻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开展村级纪检监察工作。四是不定期组织开展村务监督工作专项检查,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履职尽责的,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10月8日、10月23日、11月14日,通过随机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至清安村、西村村、北村村等12个村开展村务监督工作专项检查12次,覆盖63.16%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能力。
(30)针对“专项监督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15日、11月22日和11月30日,多次实地督查新泉镇敬老院消防疏散楼梯建设整改工作,对项目建设协调重难点工作及加快施工进度提出要求,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二是对负责新泉镇敬老院整改工作的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进行问责。2024年2月2日,对新泉镇民政办原负责人曹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0月30日,对副镇长、民政分管领导李某某进行警示谈话。三是对进度慢和群众反映问题较集中的项目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每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现已召开项目推进会2次,协调项目难点堵点,提出建议意见4条,开展谈心谈话3次。
(31)针对“监督执纪不严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秉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将纪检监察建议制发落实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并在制发前与承办部门、案发单位、县纪委对接联系室进行充分沟通,让纪检监察建议书更加精确规范。同时,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导检查,并将整改落实事项纳入日常监督清单,防止整改“挂空挡”“走过场”“打折扣”。今年以来共下发2分监察建议,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2024年11月12日,镇纪委监察组对2020年以来制发的监察建议进行“回头看”,督促镇财政所和莲华村按照监察建议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强化问题线索研判处置,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精准分析,严格落实集体研究,强化分析研判,精准处置,从源头解决线索研判不细、不精、不准和结案迟缓的问题。2024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2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的问题
(32)针对“镇党委领导班子政治引领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2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明确了议事主体为镇党委会,其中大额度资金使用的金额由“5万”更改为“3万。二是2024年11月28日以党委的名义印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新委〔2024〕62号)。三是2024年12月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组织学习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等相关内容。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提高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 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3)针对“党建基层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7月15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总结2024年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8月15日,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制定《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基层党建8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57条具体措施落实到位。二是2024年7月、9月、11月,由党委领导对25个党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簿》进行调阅,发现各支部存在的记录不规范、不及时,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学习等5个方面问题,已第一时间通报至各支部并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已责成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材料,同时开展文字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各村党支部对2019年以来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党课稿件等进行自查,未发现其他抄袭网络文章及以组织学习代替上党课的情况。2024年12月,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另外3名临聘人员组织关系未转入机关党支部,现已完成6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新泉村党支部张某某、莲华村党支部杨某某等2人因入党材料存在问题需等补齐材料后对方党支部再接收。儒畲村党支部罗某某,乐江村杨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4人已签订承诺书每半年至少回村参加一次组织生活,其党组织关系留在原党支部。四是2024年11月26日至28日,举办2024年度党员轮训暨村“两委”干部培训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同时,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确保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五是因党建基层基础薄弱问题,合并其他问题,2024年10月29日,镇党委对新泉镇党委组织委员谢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4)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月30日,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度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以挂钩县领导为组长、镇党委书记为第一副组长的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的顺利开展。2024年7月15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部署推进儒陂村软弱涣散整顿工作,调度整顿进展、协调解决问题,从实推进整顿工作。2024年9月30日,儒陂村软弱涣散村党支部整顿已全面完成。二是由镇纪委对官庄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官庄村严格落实村干部值班值守制度。2024年12月3日,挂村领导李某某组织对官庄村“两委”成员进行谈心谈话,督促履职尽责。
三是完善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强化村干部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2024年12月9日印发《新泉镇村干部队伍管理办法》,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
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35)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布置文字材料专项检查工作,要求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不深刻、查摆问题整改不扎实等问题进行自查。截至2024年12月5日,已完成自查,15名党员领导干部38份整改清单已完成整改。二是2024年11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政治意识。三是2024年11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镇党委书记深入查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1月15日,镇党政班子成员针对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4.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6)针对“股级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10日召开股级干部任免工作布置会,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连城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提高党建办公室干部规范开展股级干部任工作务能力。二是2024年11月25日召开党委会会议,印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新委〔2024〕62号)。2024年12月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组织学习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制度。三是2024年9月16日,对我镇一般干部进行全面摸排,摸排出符合任副股级条件干部10名。四是2024年9月18日制定《新泉镇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实施方案》并经党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按规定程序报请县委编办后,11月21日召开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谢运康等10位同志的股级任用定,县委组织部门已审批下发任职通知。
(37)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25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二章任职回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三章履职回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章交流、回避等关于干部任职实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是加强对回避制度落实的监管约束,定期对回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已要求基层党建办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上旬对回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12月2日已对2024年第四季度回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
(38)针对“干部使用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7月22日,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调整罗某某同志至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民政岗位),2024年11月11日,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将曹某某同志调整至退役军人服务站。二是2024年11月5日,采取“个人主动申报、单位审查”的程序,重点排查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从事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工作等应该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况,经全面摸排,未发现其他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况。三是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2024年7月以来,一般干部岗位调整9人次。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方面
(39)针对“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8日,召开镇党委(扩大)会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二是2024年10月8日,召开镇党委(扩大)会会议。明确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市委机动巡察、县委巡察、村级巡察及上一轮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工作。三是针对上轮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于10月8日、10月28日、11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推进。
(40)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学习巡视巡察相关规定。二是2024年12月5日,通过电话通知吕某某等9人并做好解释工作,2024年12月6日将《追缴通知书》寄往9人的住所。三是2024年7月15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总结2024年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8月1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基层党建8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57条具体措施落实到位。2024年7月15日、12月2日,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会,通报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前谋划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11月4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再次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布置。2024年12月25日已完成全镇发展党员任务11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12月5日,新泉镇党委、纪委监察组对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已对5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7人,其他人员40人,其中其他处理56人。
(一)其他情况
因工程管理不规范,工程结算不实。对儒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宏真,北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伯鸿,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小花予以诫勉谈话。
同时,对综合执法队负责人黄某某等19人予以提醒谈话;对时任新泉镇党委统战委员兼人武部长魏某某等6人予以警示谈话;对新泉镇党委组织委员谢某某等8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良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某等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新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等15予以通报批评;对新泉村党支部原委员张某某等1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截至2024年12月5日,全镇生猪禁养区违规养殖136户,清栏关闭12户,剩余124户未完成清栏关闭;乐江村李某桂生猪正在减栏中;2021年以来全镇乱占耕地林地建坟剩余23起未完成整改。由于群众对清栏、关闭生猪养殖和拆除现有坟墓存在较大抵触情绪,需要较多时间做足关闭、清栏、拆除户的思想工作,为维护辖区安定稳定发展环境,避免强拆引发激烈的干群矛盾,作出轻重缓急、分类施策的整改措施。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全镇剩余124户生猪养殖户,具体名单已下发至各村,由各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进行逐一入户做违规养殖场主清栏关闭的思想工作,并要求执法队、环保站、畜牧兽医站等部门下发关闭清栏通知书,对逾期为清栏关闭的依法采取行动进行关闭;二是针对乐江村李某某在居民区生猪养殖未清栏关闭情况,已要求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加大入户动员清栏关闭思想工作力度,确保及时清栏关闭;三是针对2021年以来全镇乱占耕地林地建坟剩余23起未完成整改的情况,目前,林业站已经全部发放整改通知书到位,正在按时间节点进行整改。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二)针对“制度执行有待加强”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吕某某、童某某等9名主动辞职人员都是临时人员,目前暂无更有效果的方式途径追回资金。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通过电话、短信、追缴函等多种形式进行追缴,争取尽早追缴退款。二是后续拒不归还,将通过法院起诉等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三)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够有力”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乐联、良盟、清安3名原村主任均为已离职村干部,镇、村多次催缴均不愿意配合。二是清安村陈某某、良盟村李某某个人经济较差,无还款能力;乐联村李某某身患重病,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还款。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由清安村等相关村挂村领导、工作队、村干部继续入户做催缴工作。二是因人施策,制定专人催缴方案。对清安村陈某某、良盟村李某某,由村委会通过司法途经进行追缴,对乐联村李某某欠款问题,根据其目前具体情况,收集治病、资产等相关材料,向上级申请予以处置。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四)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部分责任人员(包含原临时人员和村干部)调离现单位或离任后,经多次催缴仍不愿配合退缴;二是部分责任人员已移居外地、联系方式改变且不愿与工作人员见面,不愿配合退回违规报销的个人燃油车费(其中已离职驾驶员吴某6.8万元、驾驶员谢某某4.7046万元未退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调离至本城其他单位相关责任人向其所在单位发送函催缴,在规定时限内不予退缴的,对拒不退缴人员移交其所在地纪委或所属纪检组进行处置。二是对已离任村级相关责任人,对其享受的政府给予的各项政策进行梳理,对拒不配合整改的人员暂停发放相关补助资金,或在争取上级部门同意情况下,用于抵扣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三是对态度恶劣,一再拒绝配合整改的,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0日
五、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新泉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落深落细巡察反馈问题,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
(一)持续发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担当,适时组织“回头看”。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造成的,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三)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在做好集中整改的同时,针对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点位,研究分析产生原因,完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让干部群众感受到巡察整改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新时代风气,真正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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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新泉镇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