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21日至6月9日,市委机动巡察六组对新泉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新泉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新泉镇党委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泉镇党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新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是高位推动抓整改。市委机动巡察六组进驻期间,新泉镇党委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把问题整改贯穿接受巡察监督全过程。2024年9月29日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新泉镇党委高度重视,10月8日召开党委会,成立由镇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11月13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依次对照检查,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10月1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审定《落实市委机动巡察六组巡察新泉镇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24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95条,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工作台账,全力推进整改。镇党委先后召开各类会议12次,其中:党委(扩大)会7次,党委会2次、镇村干部大会1次、专题会议1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既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又做好建章立制、长效长治,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新泉镇党委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泉镇党委书记吴怀生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亲自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12场次,听取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情况,明确整改落实时限,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二是以身作则推进整改。坚持亲自抓、带头管,主动认领问题推进整改,并带领全镇干部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推动巡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凝聚共识促进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统一全镇干部思想认识,扎实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治,进一步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新泉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 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1)针对“履行粮食生产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根据《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抓好2024年全镇粮食和油料生产的通知》(新政〔2024〕20号)把粮油生产任务下发到各村并督促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和村支部书记,把任务落实到农户。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粮食和油料播种种植任务,并积极谋划2025年度任务分解落实。二是2024年11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了2024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进一步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各包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充分结合医保收缴、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入户宣传种植粮油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切实提升群众种粮积极性。四是2024年6月11日,镇纪委对粮油生产任务下发情况进行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2024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2)针对“执行耕地保护政策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对北村村、官庄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户主进行立案查处,目前3宗行政处罚款已缴清存入国库;2024年11月27日下午,由镇分管领导集中约谈3宗7户户主,并协助做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农转用手续报批材料准备工作。二是对抛荒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分类整治,巡察整改以来,下发工作办理通知单13份,督促13个相关村委会组织农户或村委会进行复垦,其中乐江村引进种植大户完成30亩稻鱼养殖,良福村完成16亩晚稻种植,其余各村将按通知单整改要求,确定明年春耕作物,确保对所有抛荒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复耕复种,并通过微信和宣传栏等方式,将连城县惠农政策明白纸宣传到各家各户,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三是2024年11月7日,召开村级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协管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协管员履职能力,并在培训会上通报莲华村、北村村协管员因履职不力被追责问责情况,督促各村协管员认真履职尽责;2024年11月27日在党员轮训暨村两委干部培训班上,以《镇村土地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为题进行授课,让村“两委”干部明晰权责问题。四是通过2024年11月7日村级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协管员业务培训会和2024年11月27日党员轮训暨村两委干部培训班,深刻阐释动土即报备的重要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巡察反馈以来,全镇完成动土即报备2宗,及时制止乱占耕地建设行为2起。五是巡察整改以来,各包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充分结合医保收缴、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入户宣传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政策,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不断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
2. 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3)针对“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对林国村、良盟村等7个村8份合同复核,逾期应收履约金73967.1元。截至2024年12月26日,完成收回5份合同履约金33624.5元;1份合同履约金收回8000元,3520元将在2025年1月底前收回;剩下24985.6元正在催收。二是林国村与连城某某林场签订的林地租用合同14年未支付租用费问题,该村已多次向连城某某林场催收未支付的租用费,目前,该公司还未补缴租用费,我镇要求持续加强催缴力度,如该公司限期内未补缴,建议林国村通过司法途径起诉连城某某林场解除合同缴纳租金;乐联村与南平某某有限公司的合同、儒陂村与连城县某某有限公司的合同正在催促办理。三是由镇代理会计分村建立经济合同台账19份,动态登记备案各村签订的合同,并跟踪合同履约情况;截至2024年12月5日,19个村已全部建立经营资产合同台账,未发现其他租金收缴不及时的情况。四是2024年11月22日完成村级合同全面排查,未发现人情包、低价包、超长包合同,一经发现将坚决查处。
(4)针对“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经核查,新泉村与汤某某、张某某、张某某、肖某某、张某某等5人签订的店铺租赁合同均未到期且剩余期限不超过5年,2024年7月26日,新泉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全部通过表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北村村与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2份)等4人签订的合同均未到期且剩余期限不超过5年,2024年11月20日,北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全部通过表决,合同继续履行。二是组织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统计)工作人员对各村48份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未发现新增不合规合同。三是2024年11月28日召集经管站代理会计、各村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报账员,参加全镇村级工程及“三资”管理培训会,学习《连城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连农〔2017〕256号)精神并进行业务培训。四是针对“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问题,2024年11月13日,由镇党委对北村村村委会副主任张某某予以批评教育;2024年11月25日,由镇党委对新泉村村委会聘用文书张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5)针对“执行合同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于2024年10月9日终止与张某某的租赁协议,并将剩余租金1583元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因现租用人有继续租用意向,经2024年10月9日北村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意与现有租用人(张某某)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6年5月30日。二是2024年6月10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专题布置村代理服务中心会计配合各村委会开展租赁合同清查,截至2024年12月5日,各村已完成对经济合同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新增违规合同。三是2024年11月28日,召集代理会计、各村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报账员,参加全镇村级工程及“三资”管理培训会,学习《连城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连农〔2017〕25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实施审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结算。四是针对“执行合同不严格”问题,2024年11月13日,由镇党委对北村村村委会副主任张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6)针对“村干部借款清理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多次督促乐联村、良盟村、清安村进行催收。2024年8月27日良盟村收回旧欠款1000元,剩余9717元欠款分10期还清;乐联村于2024年6月25日、清安村于2024年7月7日已将起诉状送至连城县人民法院新泉法庭,待新泉法庭受理。二是2023年11月15日成立村干部欠款催缴工作专班,对各村集体资金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新增发现新罗村杨某某欠款、新泉村张某某欠款问题,目前均已完成退款;乐联村李某某、清安村陈某某欠款问题已由县农业农村局移送县纪委。三是2024年11月28日召集代理会计、各村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报账员,参加全镇村级工程及“三资”管理培训会,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出借事项的通知》(连委农办〔2024〕22号)精神,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资金出借流程。
3. 关于“工程项目、惠民资金领域问题突出,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7)针对“工程项目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洋梅村幸福院修缮工程作为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县纪委三室处理;官庄村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6月9日收回多付工程款2.5963万元;东山楼安置新村附属设施-人饮工程已于2024年9月4日收回虚增多付的工程款29641元。二是2024年11月18日,组织镇财政所、经管站、村建站等部门干部及分管领导进行内控制度培训,特别是就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等内容进行解释和学习;2024年2月已对《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手册》进行更新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中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收取要求。三是后续工程验收均按《连城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连农〔2017〕256号)规定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四是2024年11月13日,安排专人对12个未扣质保金和23个未收取工程履约金的项目进行全面复核,涉及质量保证金的12个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均超过一年,按照合同约定无需追缴质量保证金;涉及履约保证金的23个工程项目均已竣工,无需追缴履约保证金。今后,我镇将严格按《连城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收取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和扣留质量保证金。五是2024年11月28日召集代理会计、各村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报账员,参加全镇村级工程及“三资”管理培训会,学习《连城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连农〔2017〕256号)文件,规范村级工程实施审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结算。六是已由县纪委三室和镇纪委予以立案查处。七是针对“招投标流于形式”问题,2024年10月31日,由镇党委对新泉镇综合执法队干部杨某某予以批评教育。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分别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由镇党委对镇经管站代理会计杨某某、张某某、阙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8)针对“惠民资金截留挪用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截至2024年12月2日,新泉村已补发4.03万元、洋梅村已补发2.224万元;剩余资金及其余11个村,将逐步安排补发,同时组织村两委干部入户做好解释工作。二是2024年11月26日,在党员轮训暨村两委干部培训班上,开展平安村居奖励资金使用原则培训,强化平安惠民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平安和谐村”惠民资金专款专用。三是2024年6月3日,完成对2015年以来“平安和谐村”惠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无新增“惠民资金截留挪用”问题。四是关于新泉村、北村村等13个村截留“平安村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贴补76.5299万元问题已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案管室。
(9)针对“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于2024年7月8日追缴回虚报冒领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104.42元。二是截至2024年10月30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已完成对全镇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其他虚报冒领行为。三是充分利用集中宣传、入户宣传、小微权力平台等,大力宣传有关耕地力补贴文件精神,并按上级要求做好耕地地力补贴的公示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四是此问题线索已移交县纪委监委案管室。
(二)聚焦民生痛点难点方面
1. 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0)针对“森林执法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28日,成立了涉林违法图斑整改工作专班,对涉林违法图斑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整改措施。截至2024年12月5日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逾期将组织依法强制拆除。二是2024年12月20日,针对李某某问题已向连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待连城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下达后,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三是2024年9月5日,在镇村干部大会上专题布置林长制、森林防灭火、名古木保护等工作,压紧压实镇村干部巡林护林责任。四是2024年11月27日,通过集中宣传方式,在集镇进行森林防灭火、名古木保护等工作宣传。同时,通过移动宣传车进村宣传森林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爱林护林意识。
(11)针对“森林防火巡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9月29日,在镇村干部大会上专题布置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实镇村干部防火责任;2024年11月27日,组织学习了《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镇村干部的履职能力。二是截至2024年12月20日,通过微信群发布5条连城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禁火令(第3号)等森林防灭火宣传内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30余条,营造森林防灭火浓厚氛围,形成政府、社会、民众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自2024年9月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灭火期后,护林员和村级林长加大巡查频次,累计开展巡林200余人次,并通过移动宣传车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全力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四是已于2023年11月27日修订完善《新泉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镇村森林防火工作职责,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扑灭,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12)针对“断面水质不够稳定”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5日,分别在党委(扩大)会、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水质情况,并针对影响水质的具体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6条,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截至目前,下车断面水质总磷指标浓度已达标。二是加大集镇周边入河排污口尾水纳管处理力度,截至目前已对集镇周边6处生活污水直排进行纳管处理;在朋口河、赤竹溪支流上游因地制宜建设氧化塘40口,并种植10亩狐尾藻等净化水质植物,使朋口河、赤竹溪支流上游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净化。三是组织环保工作站、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所、派出所、河长办、畜牧兽医站、村建站等多部门对辖区河道、养殖业、企业等开展联合执法。2024年7月以来,累计开展镇级巡查24次,村级巡查456次,共发现问题87个,均完成整改,确保辖区水清河畅。针对下车断面上游存在影响水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有序推进整改,切实提升断面水质。四是严格按照方案中提到的“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要求,提升辖区断面优质(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力争达到75%。通过建设赤竹溪上游截污坝将西村生活污水纳管进污水处理厂,对集镇周边生活污水直排进行纳管处理。在朋口河、赤竹溪支流上游因地制宜建设氧化塘,并种植狐尾藻等净化水质植物,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净化。截至目前,下车断面水质已达标。
2. 关于“推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还有短板”的问题
(13)针对“平安建设基层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28日,召开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十个一”提升工作部署会,部署2024年下半年平安三率提升工作,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入户宣传,并在线上专题推送。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季度平安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研究平安建设工作,组织派出所开展进村夜巡,加强街面见警率。二是每月组织各村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月上报一次重点人员清单、重点矛盾清单、重点群体清单,2024年9月以来已上报3次,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起。三是利用赶集日、“12.4宪法宣传日”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分别于2024年11月22日、11月27日、12月6日开展集中宣传3次,并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宣传内容8篇,不断提高村民法律意识。
(14)针对“境外涉诈人员摸排管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动态完善《涉诈重点人员管控档案》。截至2024年12月5日,已建立《涉诈重点人员管控档案》212份,由各村管控责任人定期开展访查工作。二是全面梳理2名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详细信息、社会关系,并于2024年11月15日成立劝逼返工作专班,按照“一人一策”工作原则开展劝返工作,目前已确定两名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具体位置且与其亲属取得联系。三是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10月29日、11月28日,开展无轨迹人员核查3批次,暂未发现可疑人员。截至目前,新泉镇已退出全市涉诈重点乡镇实施单列管理。四是2024年9月18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调离新泉镇时任镇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邱某某,发函至县信访局党组对其予以提醒谈话处理;2024年11月4日,由新泉镇党委对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岗位干部、新泉村工作队队长林某某,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统计)岗位干部、北村村工作队队长童某某,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河长)岗位干部、官庄村工作队队长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2024年11月17日,由镇党委对官庄村村委会委员杨某,洋梅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兼综治协管员杨某某,畲部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妇联主席童某某,良福村村委会委员杨某某,北村村村委会委员兼综治协管员张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15)针对“反诈宣防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利用赶集日等时间节点,分别于2024年11月22日、11月27日、12月6日,开展反诈集中宣传3次,利用智慧广播播放反诈宣传音频3批次,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宣传内容8篇,不断加大防骗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反诈意识。二是2024年12月6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群众身边的诈骗案例和举报奖励办法;2024年11月26日,召开2024党员轮训暨村两委干部培训会上,开展反诈知识培训。截至2024年9月5日,共进校园活动2次,提高学生群体反诈防骗意识。三是持续推进“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推广,积极引导群众下载使用“国家反诈APP”,2024年10月以来新增注册1400余人。
(16)针对“信访积案化解乏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截至2024年12月5日,已对张某某重复信访、缠访闹访重点事项落实领导包案措施,向其作出行政赔偿决定并将行政赔偿款拨付至其账户,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落实化解稳控工作。二是每月组织各村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月上报一次重点人员清单、重点矛盾清单、重点群体清单,2024年9月以来共上报3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起。三是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配合新泉派出所做好张某某信访情况的材料固定工作,目前张某某在浙江省舟山市与其儿子共同居住。
3. 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17)针对“乱占耕地林地建坟”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自巡察以来,已针对未完成整改的15起乱占耕地林地建坟问题已发放整改通知书,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包村工作队和村干部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同时做好组织依法强制拆除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官庄村杨某某户非法占用林地建坟问题在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完成复绿且树苗长势良好。三是于2024年11月27日在新泉集镇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对农村乱占耕地林地建房建坟“六个严禁”“八不准”、森林保护等政策进行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单110余份。通过小微权力平台、村村通智慧广播等线上线下方式,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四是2024年11月7日,召开村级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协管员培训会,通过以会代训进一步提升协管员履职能力。自巡察反馈以来,全镇完成动土即报备2宗,及时制止乱占耕地、林地建设行为12起。五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在11月27日集中宣传活动中,累计发放《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倡议书》《新泉镇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倡议书》《新泉镇移风易俗绿色殡葬倡议书》等宣传材料120余份。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于2024年10月底至11月期间,组织各村村两委干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入户,面对面向村民宣传倡导婚事新办、民俗活动及丧事简办、低价彩礼或零彩礼、文明祭祀等内容,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破除陈规陋习。
(三)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1. 关于“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不彻底”的问题
(18)针对“镇级层面微信工作群数量较多,影响基层减负”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20日,对现有工作群进行全面梳理,共计梳理出53个微信工作群。二是对梳理出来的53个工作群进行整合,目前已解散27个功能相近、成员重叠、长期不活跃、无实际用途的微信群。三是2024年11月18日,在周例会上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坚决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2. 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19)针对“个别干部对群众诉求敷衍塞责,抓落实不力,办事拖沓”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6月20日,北村村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道路硬化方案;9月2日,新泉镇北村村兰屋凹自然村榕岗路段75米道路已完成硬化。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促12345平台诉求件办理落实情况,及时推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断提升办件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2024年8月20日,北村村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入户做好兰屋凹自然村榕岗路段争议问题,推动“断头路”问题得到解决。四是针对“对群众诉求敷衍塞责,抓落实不力,办事拖沓”问题,2024年10月29日,由镇党委对副镇长曹某某进行警示谈话。
(20)针对“个别干部对禁养区违规生猪养殖摸排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8月12日,发放违规生猪养殖清栏关闭通知书3份,限于2024年9月12日前完成清栏关闭。截至2024年12月2日,洋梅村蔡某某、蔡某某、谢某某等3户违规生猪养殖户已经将60头大猪清栏完毕,剩下40头小猪待生长周期达出栏标准后立即清栏。 二是分别在2024年8月5日党委(扩大)会、2024年9月5日镇村干部大会上,布置辖区生猪养殖场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镇环保工作站于2024年10月21日全面更新生猪养殖场工作台账,确保实时掌握辖区生猪养殖情况。三是针对“漏报违规生猪养殖户”问题,2024年11月5日,由镇党委对洋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温某某予以批评教育;2024年11月25日,由镇党委对北村村村委会外聘干部俞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1)针对“宅基地建房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陈某华已于2024年6月10日停止房屋建设,并于2024年7月15日立案(连新〔2024〕案立字第8号)。二是由村建站牵头、自然资源所、经管站、综合执法队等部门严格按照《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泉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2021〕22号)要求落实联合放样工作,巡察以来,完成3户建房申请户的放样工作,加大对宅基地建房的监管力度。三是2024年6月以来,综合执法队共开展160余次巡查,及时制止38起“两违”建设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两违”建设问题。
3. 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22)针对“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超时审批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2月2日,组织开展宅基地审批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学习了《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泉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2021〕22号)精神,开展宅基地审批流程、过程注意事项等业务培训,厘清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人员办事效率。2024年11月18日,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反馈箱、反馈簿、反馈电话,截至目前,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及时处理3条。二是由村建站牵头、自然资源所、经管站、综合执法队等部门严格按照《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泉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2021〕22号)要求落实联合放样工作,巡察以来,完成3户建房申请户的放样工作,加大对宅基地建房的监管力度。三是2024年10月以来,镇纪委办共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3次,确保审批手续规范、便民、高效。四是针对“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超时审批问题突出”问题,2024年11月15日,由镇党委书记吴怀生对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罗某某进行约谈。
(23)针对“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6月3日,组织民政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协助杨某某提供申请低保政策材料,并于2024年7月将杨某某户纳入低保。二是于2024年7月25日至9月20日期间,组织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对各村开展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复核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复核工作,动态调整25户76人。三是2024年7月25日组织各村民政协理员开展民政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强调重点关注贫困家庭、重病患者家庭、残疾家庭、孤寡老人和孤儿等群体,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应保未保的对象。四是利用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线下宣传活动等多渠道宣传低保政策,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7月25日、12月5日、12月6日,开展低保政策联合宣传4场次,切实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五是已于7月25日至9月20日期间对各村开展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复核工作,共减退17人,及时纳入35人。六是2024年11月5日,由镇党委对洋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温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24)针对“推动农村饮用水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19日,镇水利部门到新罗村踏勘探水源地情况,对水源地大坝进行除险加固。新增新罗水电站压力管进行取水,作为补充水源。二是组织集镇水厂员工及技术人员会同县水务公司技术人员对输水主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厘清供水主管道漏损情况。2024年12月10日集镇供水一体化管网已全部启用,全力保障供水水量。三是2024年10月30日完成对各村自来水供应情况的全面排查,因地制宜推进解决群众用水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5日,新泉镇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信访件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已对1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人员12人,其中已给予其他处理18人。
对时任新泉镇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邱某某等10人予以提醒谈话;对新泉镇政府副镇长曹某某予以警示谈话;对新泉镇综合执法队干部杨某等7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村干部借款清理不彻底”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以上三名欠款人均为离职村干部,镇、村多次催缴均不配合。二是清安村陈某某、良盟村李某某以个人经济能力较差为由拒绝还款;乐联村李某某因身患重病,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还款。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由清安村等相关村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干部继续入户做催缴工作。二是因人施策,制定专人催缴方案。对清安村陈某某、良盟村李某某,由村委会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追缴,对乐联村李某某欠款问题,根据其目前具体情况,收集治病、资产等相关材料,向上级申请予以处置。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二)针对“惠民资金截留挪用问题突出”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参保群众的个人信息收集和核对工作量较大;二是个别村村财较少,短期内全部发放到位难度较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拓宽资金来源,协助各村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资金,争取政策倾斜。二是组织各村梳理村集体资产,通过合理的资源开发、租赁等方式,增加村财收入,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惠民资金优先发放。三是有序推进参保人员信息收集和校对。
整改时限:2025年6月20日
五、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我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深落细落实市委机动巡察六组巡察反馈问题,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
(一)持续发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担当,适时组织“回头看”。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造成的,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三)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在做好集中整改的同时,针对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点位,研究分析产生原因,完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让干部群众感受到市委机动巡察六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新时代乡村风气,真正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833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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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新泉镇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