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110kV架空线路、10kV架空线路、10kV 电力电缆保护区划定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相关规定,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申报110kV架空线路2条、10kV架空线路3条、10kV电力电缆4条,经我局审核,拟同意以上架空线路保护区范围的划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1日前向县工信科技局反馈。
联系电话:0597—8935598
附件:1.福建省电力设施(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申请表(35-110千伏)
2.福建省电力设施(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申请表(10千伏)
3.福建省电力设施(电力电缆)保护区划定申请表(10千伏)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