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8日至5月17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反馈会精神和巡察整改有关要求;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党支部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或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2.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整改。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整改措施105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形成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坚持具体问题和共性问题相结合,全面深入检视问题、剖析原因,高质量、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推进。
3.突出以点带面,强化整改成效。局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自然资源中心工作相结合,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转化为自然资源工作“成效清单”,推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耕地保护、矿业+经济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治。出台《连城县违法用地举报奖励办法》《连城县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非法采矿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连城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9个探矿权、2个采矿权列入省出让计划,数量全市第一;北团大张矿区探获特大型冶金用脉石英矿,储量规模全市第一。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带头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并推动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合力攻坚整改任务;同时,坚持每2周召开1次党组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巡察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共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2.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带头领办并完成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县委书记点人点事事项清单整改任务;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任务,指导、审阅、修改《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听取巡察反馈意见、即知即改、县委书记点人点事事项清单和重点问题清单等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就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等部门的沟通,充分吸收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3.强化标本兼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带领局班子成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整改措施转化为长效机制,实现从整改具体问题到解决共性问题的转变。集中整改期间,共制定完善制度9项,挽回资金32.19万元。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自然资源日常工作、班子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励全局干部提振精气神,不断提升连城自然资源工作水平。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整改不全面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学习。2025年8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及巡察反馈会县领导讲话精神;2025年8月12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组织学习;2025年8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列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内容,充分认识全面彻底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督促落实。2025年9月2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属地政府压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置矿山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并要求更新废弃矿山台账;2025年5月15日编制了《2025年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巡查矿山清单》,实地核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填写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实地核查记录表》,并通过监管平台上传省、市监管部门,切实做好“边开采、边治理”动态监管。同时,分别于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25日出台《连城县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非法采矿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连城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三是推进治理。2025年8月6日,委托福建省121地质大队对朋口镇李庄双溪采石场、朋口镇德尾坑采石场、曲溪乡大圳行采石场、四堡镇启宝采石场共四家采石场生态恢复治理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了现场踏勘说明。2025年9月9日、10日局分管领导组织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股工作人员、项目所在乡镇分管领导及自然资源所所长实地核查四家采石场生态修复恢复治理情况,根据现场恢复情况拟定了治理方案,均以自然恢复的方式完成了四家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2)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本次巡察此类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学习。2025年9月8日,组织计财室全体人员开展《准确认定处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培训,明确津补贴、福利发放范围及违规行为,规范发放津补贴及福利等。二是落实清退。对2017年以来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2025年8月13日已建立清退台账并对清退人员逐一进行电话通知。集中整改期间,完成资金清退283897元。三是加强规范。2025年8月13日对各类报销标准进行了整理,2025年9月26日,制定了《连城县自然资源局财务报销工作细则》,在日常财务报账时,按照逐级审批、出账双人审核的要求结合该细则予以规范指导。
2.关于“追责问责不规范”的问题
(3)针对“存在程序不合规、问责不精准等”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9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提升政策把握力,精准定责。二是规范办理流程。2025年9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连城县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试行)》(连委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研究通过落实县委巡察整改拟处理人员名单及处理意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2025年9月2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关于给予黄某警告处分事项。集中整改期间,追责问责决定均已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规范档案管理。集中整改期以来,均有安排机关纪委委员专人负责,实行纸质和电子档案双套保存。今后若涉及人员岗位调整,将完善档案交接登记手续,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4)针对“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扛得不牢。持续推进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发力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耕地保护意识。2025年8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并提出我局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8月15日、9月25日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强调部署耕地保护和图斑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同时,利用微信等载体,第一时间推送耕地保护与卫片执法最新政策,增强耕地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督促落实。2025年5月10日,已将部省卫片未整改图斑清单下发各乡镇,并督促各乡镇按“一斑一案”要求细化进展、责任人、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时限。2025年5月30日前,各乡镇已按“一斑一案”要求全部完成。三是推进任务整改销号。2025年7月20日以来,通过电话、微信沟通24次,实地核查5次等方式,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落实图斑整改工作;通报整改进度,加快落实整改,7月份以来共通报图斑整改进展10次。集中整改期间,共完成非农化违法建设占用耕地问题整改146宗。
(5)针对“落实耕地恢复任务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5年8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并提出我局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8月15日、9月25日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强调部署耕地保护和图斑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耕地保护责任;2025年9月12日,召开耕地保护与卫片执法相关知识业务培训会,提升耕地保护的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常态推进耕地恢复。根据上级关于优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规范调查成果应用的有关文件精神,当前耕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完善,要求结合农民意愿、产业发展等,设置合理过渡期,编制耕地恢复过渡期方案(待明确编制要求后组织编制),并根据该方案分解任务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恢复。集中整改期间,完成耕地恢复69.57亩。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北团镇2025年耕地恢复暨高标准农田建设,2025年10月某公司已组织完成招投标,力争年内完成集中连片耕地恢复400亩,有效增加耕地流入。三是深化后备资源摸排。结合省厅下发的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影像成果,2025年10月5日已完成内业套合分析和外业调查举证工作,根据最新的耕地调查认定规则,截至目前,可直接认定为耕地面积761.12亩,新增可恢复后备资源面积337.64亩。
(6)针对“土地整治项目跟踪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配合做好项目清算工作。因受自然资源条件限制及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调整影响,部分项目无法通过验收,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项目清算的函,已复函同意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算并按规定及时做好清算审核等工作。二是加快推动土地整治项目。目前,我县在建土地整治项目为姑田镇城兜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2025年8月18日组织召开耕保项目工作推进会,明确项目负责人员、验收时间节点等,2025年9月26日该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三是强化业务协同指导。2025年8月22日组织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及项目业主、施工方、监理到在建的姑田镇城兜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实地,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按期完成验收;7月以来,多次通过微信工作群,沟通指导推进项目进展。
(7)针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提升思想认识。2025年9月11日,局党组会议将《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提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意识。二是加强实地检查。2025年9月10日局分管领导组织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股工作人员、隔川镇分管领导及自然资源所所长,对西山煤矿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加快推进西山煤矿生态修复项目整改进度。三是建立废弃矿山治理台账。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2025年8月建立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台账、“十五五”时期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计划表,序时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工作。2025年8月12日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庙前镇朱地村历史遗留采矿点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进度的函》,9月9日局分管领导组织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股工作人员、庙前镇分管领导及自然资源所所长实地检查,加快推进朱地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四是全力推进项目治理进度。2025年6月9日,发函督促隔川镇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养殖场拆除工作;2025年7月14日,我局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对项目存在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工作;2025年8月21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及部门进行项目终验;2025年8月30日、10月13日隔川镇组织完成养殖场拆除清理工作;10月22日完成专家复核,通过市级验收。
2.关于“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不够有力。局党组在助推项目提质增效、强化要素保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思路不宽,统筹谋划不足,发力不够”的问题
(8)针对“要素保障不充分。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2025年9月28日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要素保障工作专班,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和工作要点,把项目中各项材料细化分解到相关业务股室,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要素保障工作水平。二是编制保障指引,建立跟踪台账。2025年9月编制了《连城县要素保障工作指引》,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建立了2025年项目报批跟踪台账,及时指导项目业主组卷报批材料。同时,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培训会,对农用地转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等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提升了自然资源系统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9)针对“采矿权出让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编制进度表,推进矿业权出让工作。2025年8月11日,编制了《2025年连城县矿业权出让进度表》;2025年10月13日,成功出让文亨镇金鸡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出让收益2150万元;2025年10月9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出让浦竹洋锰多金属矿探矿权;2025年10月29日,成功出让太平山铜多金属矿探矿权,出让收益1172万元;2025年10月29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出让良坑萤石矿探矿权。同时,积极谋划2026年矿业权出让工作,计划出让探矿权3宗、采矿权1宗。二是设置勘查区块,开展地质勘查工作。2025年7月30日,我县编制的《<连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部分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调整方案》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查,新增5个勘查区块、1个开采区块、注销了一个勘查区块。积极开展矿业权出让前地质勘查工作,2025年9月20日,完成了浦竹洋锰多金属矿、黄岗脉石英矿出让前地质勘查工作;良坑萤石矿、李屋钾钠长石矿正编制勘查报告;冷水坑铅锌矿正开展野外勘查工作。三是强化沟通协调,推进矿业权出让审查。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通过电话及当面沟通方式,积极主动与县直部门进行对接,提前了解各部门的协审意见。2025年9月15日,浦竹洋锰多金属矿、良坑萤石矿、冷水坑铅锌矿顺利通过了各部门审查,未出现重复协审的情况。
(10)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积极摸排,清单管理。2025年8月对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进行摸排、核对,并建立2009-2024年度批而未供用地详细清单及历年闲置土地清单,明确项目名称、项目总面积等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对照清单推进处置工作。二是大力处置批而未供。2025年预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宗、面积174.43亩。集中整改期间,已处置2宗、面积37.74亩;剩余2宗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处置。三是加快推进闲置土地处置。集中整改期间,完成了3宗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面积73.94亩。2025年10月,召集水利、住建、征迁指挥部等部门在我局召开闲置土地处置相关事宜协商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11)针对“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完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展较缓慢”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摸清规划编制底数。2025年9月23日,整理了乡镇规划档案,并实时更新完善。截至目前,朋口、林坊等8个乡镇已确定编制单位,其中4个乡镇已形成初步方案。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强督促指导。2025年9月12日召集各股室负责人和基层所所长,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参会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025年9月29日通过微信工作群下发《福建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同时,督促各乡镇按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制定规划编制进度计划,并序时推进。三是强化村庄规划技术审查和指导。2025年8月11日,开展了下堡、炉坪、李屋等村项目现场踏勘和技术指导,要求村庄规划进一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结合村庄产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用途。2025年8月29日,完成下堡村、炉坪村村庄规划审查工作。
(12)针对“做大做强连城‘矿业+’经济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启动“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8月29日已和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签订服务合同。二是制定《连城县“矿业 +”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并于2025年9月15日印发实施。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2025年6月至8月已委托福建省第八地质大队等勘查单位对庙前、莒溪等区域进行勘查,发现了铅锌矿、锰矿、银矿等矿种;2025年7月30日,完成了《<连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部分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调整方案》编制工作,为矿业权出让提供了依据。四是积极推进矿业权出让工作。2025年9月20日,完成了莒溪浦竹洋锰多金属矿、朋口黄岗脉石英矿出让前地质勘查工作;新泉良坑萤石矿、文亨李屋钾钠长石矿完成了野外勘查工作,正编制勘查报告;庙前冷水坑铅锌矿正开展野外勘查工作。其中,朋口黄岗矿区脉石英矿、文亨李屋矿区钾钠长石矿经勘查符合探矿权出让要求,于2025年10月9日,列入2026年矿业权拟出让计划表。同时,通过主动对上沟通,太平山铜多金属矿探矿权出让于2025年8月22日获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金鸡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出让于2025年8月22日获得市自然资源局批复。2025年以来,成功出让矿业权3宗,出让收益总计3952万元。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13)针对“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靠前跟踪服务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编制要素保障指引,提升工作质效。2025年5月21日,我局业务人员赴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对接,加快推进报批工作,5月30日连城县环保科技产业园南坑工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获省政府批复,完成报批工作;2025年9月我局编制了《连城县要素保障工作指引》,规范工作流程和步骤,助力用地报批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建立跟踪台账,指导组卷报批。2025年9月30日,建立了2025年用地报批项目清单进展情况表,及时指导项目业主组卷报批。三是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2025年9月12日,我局组织各业务股(室、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基层所所长或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专题会,重点讲解了农用地转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业务知识、耕地保护与卫片执法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及办件质量。四是优化专窗服务,同步提供核缴税费、登记一体化专线服务,纵深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集中整改期间,共完成“税费同缴”15件,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8件,切实提升群企登记财产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9月11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作工作部署要求,提高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思想认识。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0次,均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局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2025年9月26日,根据县委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工作方案。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5)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规范今后。2025年9月1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某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局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实施方案》(连委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并要求今后规范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严肃认真撰写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同时表示今后将从严审核把关,杜绝再次出现报告雷同、内容空洞现象。二是开展案例分析研判。2025年9月25日,召开连城县自然资源局案件分析研判暨警示教育会议,对黄某、邱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有效强化了纪律震慑,深化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根据《中共连城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委党建〔2023〕3号)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集中整改期间,对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共9人次,并详细做好谈话记录。四是针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高度雷同且内容空洞,2020、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完全雷同”问题,局党组于2025年9月29日对原党建办负责人吴某及现党建办负责人谢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6)针对“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即知即改,2025年7月9日召开连城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二是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谈心谈话。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场次、集体廉政谈话9场次、个人廉政谈话47人次;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家访活动,2025年6月16日以来,共开展党员干部家访活动111人次。三是加强法制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红土初心讲堂”等方式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提升纪法意识。集中整改期间,中心组学习3场次、各支部集中学习2场次、“红土初心讲堂”1场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党纪法规;各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暨法制教育主题党日共2场次,组织党员观看微视频《守护正义 与法同行》等,加强法制教育。四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2025年9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修订完善《连城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排查出廉政风险点23个,并针对性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40条。
(17)针对“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责任教育,改进工作作风。2025年8月2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并提出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担当履职、踏实干事、知难而进的良好氛围。二是以训促能,提升干部履职能力。2025年9月12日,组织开展连城县自然资源局业务培训专题会,紧扣农用地转用、耕地保护和图斑整改等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讲解,提升了参训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效能。编制了《连城县要素保障工作指引》,规范工作流程和步骤。三是严格对照局平时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股(室)、各自然资源所工作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岗位职责图谱和工作推进管理,按上级要求更新岗位职责和人员匹配、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同时,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集中整改期间,开展集体廉政谈话9场次,个人廉政谈话 47人次。四是加强指导督办和通报,2025年7月20日以来,通过电话、微信沟通24次,实地核查5次等方式,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落实图斑整改工作;同时,通报整改进度,加快落实整改,7月份以来共通报图斑整改进展10次。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8)针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清退违规资金。2025年8月13日,已建立清退台账并对清退人员逐一进行电话通知。我单位在职干部已100%完成清退工作,调出、退休、开除、死亡人员应清退52388元,已清退41476元,清退率79.17%。二是规范报销标准。2025年8月13日,对伙食补助、公务接待等报销标准进行了整理,并于2025年9月26日制定了《连城县自然资源局财务报销工作细则》,在日常财务报账时,按照逐级审批、出账双人审核的要求结合该细则予以规范指导。三是津补贴发放时严格遵守“三公开”制度,2025年9月28日,我局已对2025年9月26日预发的2025年年度考核奖情况进行公示栏公示。
(19)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清退违规资金。2025年8月13日已建立清退台账,我单位在职干部已100%完成清退工作,调出、退休、辞职、开除人员应清退6540元,已清退5700元,清退率87.16%。二是加强审核管理。在财务报账时,按照逐级审批、出账双人审核的要求,结合《连城县自然资源局财务报销工作细则》和差旅费有关文件予以规范报销。集中整改期间,对2025年4月以来的财物报账情况开展自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有违规报销行为。三是提升思想认识。2025年9月8日,组织计财室全体人员开展《准确认定处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培训,明确津补贴、福利发放范围及违规行为,规范发放津补贴及福利等。四是针对“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局党组于2025年9月28日对计财室负责人罗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0)针对“虚报接待费用”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追缴虚报接待费。2025年9月26日,已追回虚报接待费930元。二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9月16日,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实行县内公务用餐“简约分餐”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强调严守工作纪律,建设节约机关,提升了我局领导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节约意识。三是加强审核管理。在财务报账时,按照逐级审批、出账双人审核的要求,结合《连城县自然资源局财务报销工作细则》和差旅费有关文件予以规范报销。同时,对2025年4月以来的财物报账情况开展自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有违规报销行为。四是针对“虚报接待费”问题,涉及违纪人员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处理。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不扎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差距”的问题
(21)针对“推动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立行立改,2025年5月8日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持续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连自然资〔2025〕52号),2025年6月3日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持续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专班的通知》;9月2日对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体进展较缓慢的7 个乡(镇)发送工作提醒函。截至2025年11月2日,我县共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1118本,登记率51.8%。二是深化部门协同推进。根据上级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精神,我县于2025年5月9日建立不动产‘登记难’任务台账共2类387套。在化解期间,我局主动对接县人民法院化解查封问题;联合住建部门下沉项目实地,配合开展整改验收等相关问题;提前做好不动产登记办证的资料收集和服务工作。通过部门协作,开展延时服务等举措,2025年11月5日,全面完成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任务清单387套,化解率100%。三是专人对接指导。对照《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规〔2024〕2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连城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连政综〔2025〕33号)文件精神,指定专人对接指导农村“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工作,加快登记颁证工作。集中整改期间,挂钩领导及业务骨干深入乡村、农户家中开展“帮代办”服务5次。四是加强登记队伍作风建设。2025年7月29日组织召开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9月10日组织登记队伍人员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数据安全风险隐患;9月26日,聚焦关键领域,召集不动产登记中心股级以上干部集体开展节前廉洁提醒谈话,要求管理好身边的同事及家人。常态推行“帮代办”服务举措,切实化解登记难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共完成“税费同缴”11件,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5件,切实提升了群企登记财产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22)针对“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5年9月12日,我局组织了各业务股(室、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基层所所长或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专题会,重点围绕农用地转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业务知识,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审批、核查等环节的准确性和效率。二是优化不动产登记举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定专人,配合基层所深入乡村、农户家中开展“帮代办”服务,助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帮代办”服务5次。
4.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3)针对“工程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核对并追缴资金。针对5个项目多结算工程款问题:2025年8月28日追回北部新城01-D-55地块内电力杆线迁改工程项目款2万元;2025年10月14日追回连城县赖源乡上村等5个村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款8953.99元;2025年9至10月就新兴小区配套河堤及停车场项目,与现场施工负责人通过电话7次,现场沟通1次协调多结算工程款退款事宜,2025年10月11日我局通过抽球方式,选取第三方公司核对该项目多结算资金情况;连城县自然资源局零星维修项目,经多次电话催缴、面谈,待金额重新核定后及时缴回;莒溪镇莒市村童屋山滑坡治理工程结算问题,我局督促业主单位重新核实工程量,结算复核,依法依规追缴多结算的工程款;9月9日到莒溪镇督促落实莒市村地灾项目多结算工程款整改相关事宜。针对超额支付2016年办公室改造维修和连城二中收储房水电等改造维修项目工程款0.71万元,已按立行立改要求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0月29日已追回工程款共计3.61万元。二是强化工程项目过程管理和监督审核。在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我局将充分发挥工程类专业人才作用,对项目前期进行实地踏勘,对预算初审提出合理化意见,避免不合理预算产生。同时,加强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现场签证或验收管理,严格执行结算资料多级核验。三是厘清责任,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针对“连城县赖源乡上村等5个村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多结算工程款”问题,局党组于2025年9月29日对县耕地保护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罗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其余问题所涉违纪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处理。
(24)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9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习惯过紧日子入脑入心。二是规范办公耗材采购管理。2025年9月已编制局机关、基层所电脑(打印机)申请耗材更换登记表;综合股已指定专人负责汇总登记采购需求后按程序进行采购。三是确定相对固定的供应商。2025年8月经询价采购要约邀请7家供应商进行报价,综合考虑价格、技术服务等因素,确定2家相对固定的供应商,1年1次动态调整。四是补录固定资产。2025年8月,完善补录固定资产领用手续;2025年8月29日,已补录固定资产43.76万元、同步补提折旧8.09万元,完成账务整改。五是完善资产管理方式。2025年8月28日,制定了《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连自然资〔2025〕121号),完善资产管理方式。2025年9月25日,开展了第三季度固定资产抽查工作,抽取工程规划股和计财室作为固定资产盘点部门;经盘点,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六是加强教育培训。2025年9月12日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学习《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连自然资〔2025〕121号)文件精神,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固定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识,提升了全局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25)针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重复报销费用问题。”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立行立改,追回重复报销资金。2025年5月7日罗某存回局账户重复报销的电费105元,赖某等2人存回局账户重复报销的挖掘机驾驶员补贴各500元。二是加强报销审核管理。2025年8月13日对各类报销标准进行整理,并于2025年9月26日制定了《连城县自然资源局财务报销工作细则》,在日常财务报账时,按照逐级审批、出账双人审核的要求结合该细则予以规范指导。三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8月22日,组织计财室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连城县自然资源局财务报销工作细则》《准确认定处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及最新财经政策学习,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针对“在费用报销方面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局党组于2025年9月28日对计财室负责人罗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5.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6)针对“日常监督不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集中整改期以来,围绕工程项目管理、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重点领域,前往基层自然资源所、综合股、计财室,通过调取材料、开展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2次,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现场口头提醒。同时,推动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列席局党组会议和有关会议,集中整改期以来,参加局党组会议2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联合监督,督促局党组落实党组会议报备,推动更新局党组工作规则,2025年10月27日,会同局机关纪委前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股开展联合监督1次。
(27)针对“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通过专项监督、下沉调研方式,主动挖掘问题。2025年8月12日,结合“一组一专项”工作,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检查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结合12345平台,摸排群众投诉件涉及的干部作风问题;2025年9月30日,深入基层自然资源所开展节前监督检查。二是参加业务培训。2025年9月16日至17日,参加审查调查数据分析实务视频培训会,全面加强了问题线索摸排能力。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自然资源局做好巡察发现问题相关人员处理;同时,注重警示教育。2025年9月25日,在局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提醒谈话;2025年9月30日,在微信群中发布廉政提醒消息。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28)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学习。2025年9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2025年9月30日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即知即改。2025年5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明确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均需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三是严格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拟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股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并与局党组书记充分沟通酝酿,上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才进行实施。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0次,“三重一大”事项均已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
(29)针对“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9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2025年9月30日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组工作规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流程。二是即知即改,2025年5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的量化标准,规定5万元以上资金支出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1-5万元资金支出须经局务会研究决定。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1次,均按规范执行。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30)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5年9月5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已对个人需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逐项作出说明。二是加强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2025年9月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都有体现个人需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且已由局主要负责人陈某审核把关。三是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季度党委、支部联席会,通过组织支委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参考手册》第五章《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使支委成员明确开展组织生活会的工作要求及会前开展谈心谈话的要求,强调组织纪律性和严肃性,要求今后要严实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避免庸俗化形式化。四是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8月29日通过党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1)针对“股级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学习,2025年7月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连城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今后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交流,2025年5月30日、9月11日召开党组会动议共提任股级干部6名,皆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规范流程,开展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过程中将股级干部列为民主测评对象,并充分征求派驻纪检组和派驻乡(镇)意见。
(32)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并组织学习。集中整改期间,对我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完善,于2025年9月29日印发实施;2025年9月30日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准确把握“三重一大”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0次,均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民主集中制及依法决策原则。三是严格执行回避规定。2025年7月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精神;2025年9月1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调整事项时,涉及人员吴某已按规定回避。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部分批而未供土地尚未完成“三通一平”,受征地拆迁工作影响及房地产市场低迷、实体经济下行冲击,部分年初计划供应地块未能及时落实,批而未供处置进度缓慢。二是部分闲置土地因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处置周期较长;部分企业对市场预期不佳,缺乏开发动力。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地块推介力度,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力争2025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成效显著,考核位次明显提升;二是加大闲置处置力度,力争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二)针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超标准发放的2017-2021年精神文明奖、平安奖27.88万元,已清退26.79万元,未清退1.09万元,涉及李某、杨某等11位人员。经多次多形式沟通,因不愿意配合或联系不上等原因,导致清退工作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将持续与李某、杨某等2位同志保持联系,发函至现就职单位,做通思想工作,追回相关费用。二是针对退休人员李某,将发通知到个人,继续做好思想工作,追回相关费用。三是针对辞职人员马某,将设法联系,做好沟通,追回相关费用。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三)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违规报销的2017年10月-2018年5月下乡伙食补助0.64万元,已清退0.57万元,未清退0.07万元;超额报销的2017年10月以来差旅费1.03万元,已清退1.02万元,未清退0.01万元。未清退资金涉及江某等6位人员,因不愿意配合或联系不上等原因,导致清退工作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继续设法联系,做好沟通,追回相关费用。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四)针对“工程管理不严格”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除北部新城01-D-55地块内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追回2万元、连城县赖源乡上村等5个村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追回8953.99元、2016年办公室改造维修和连城二中收储房水电等改造维修项目追回多支付工程款0.71万元外,其他项目仍在沟通协调追缴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通过督促项目业主单位追缴、重新复核工程造价的方式,加快追缴进度。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深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等精神,凝聚自然资源力量推动连城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扛牢整改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高效的举措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整改方案,加快落实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与推进自然资源工作相结合,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耕地保护、用地保障、“矿业+”经济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转化为自然资源工作“成效清单”,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8922895
通信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号
邮政编码:366200
电子邮箱:lcgtzhg@163.com
中共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