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城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中共连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5-09-03 16:26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赋能增效连城县印发了各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对赋权乡镇执法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同步对《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连政规﹝2022﹞8号)进行调整。该文件根据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要求和工作部署统一推进,切实可行。

(二)制定依据

1.闽政文〔2022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2.闽委编办〔20225号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3.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81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闽委编办〔2024273号)

4.福建省委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15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闽委编办〔202523号)

5.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岩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岩委编办〔202487号)

6.中共连城县委、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莲峰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17个文件(连委〔202524-4017个乡镇分别印发)

政策制定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收回效果不明显的126项下放事项,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赋能增效

政策制定过程

2025年7月11日,开展《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城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初稿)》征求意见工作。7月16日,根据各赋权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城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86日—821日,在连城县政府网上开展《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城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22日,在之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形成《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城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送审稿)8月27日通过连城县第81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政策主要内容

1.将原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126项行政处罚权收回县级有关部门行使,剩余116项行政处罚权继续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新增赋予乡(镇)人民政府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权2项,赋权调整后,赋予莲峰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6项、赋予朋口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118项、赋予其他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102项。

2.乡(镇)人民政府与县级有关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提请县人民政府决定。202569日前收回的原赋权事项,乡(镇)人民政府已立案的由立案的乡(镇)人民政府继续完成执法的整个流程,202569起收回的原赋权事项由原赋权的县级相关部门或集中行使处罚权的部门做好承接工作。继续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权原则上由乡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因执法力量不足、案情较为复杂等原因确实无法办理时,乡(镇)人民政府可提请相关县直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政策解读主体、方式

解读单位:中共连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傅发健,联系电话:0597-8924106

解读方式:(电话解读、现场解读)

解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中共连城县委编办

20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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