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林业局关于《连城县林业局关于重新确定恢复植被和
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费用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的意见征集
来源:连城县林业局 时间:2026-06-02 15:24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督促违法行为人依法履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义务,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闽林〔2021〕1号),结合我县实际,重新确定我县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所需费用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7日。

  二、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馈。

  (一) 邮寄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86号,邮编366200。

  (二)联系人及电话:蔡春梅    0597—3328963。

  (三)电子邮箱:lclzg2019@163.com。

   

  连城县林业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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