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6-00013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6〕50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0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
北部新城1-D-48(1) 1-D-5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
北部新城1-D-48(1) 1-D-5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北部新城1-D-48(1) 1-D-5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连城县北部新城1-D-48(1)、1-D-5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2026〕4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1-D-48(1)地块规划性质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规划指标为:绿地率≥65%,建筑高度≤8米。
二、原则同意调整1-D-53地块规划性质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05,建筑密度≤5%,绿地率≥65%,建筑高度≤8 米。
三、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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