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6-00013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6〕50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0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
    北部新城1-D-48(1) 1-D-5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
北部新城1-D-48(1) 1-D-5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6-04-29 10:34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连城县北部新城1-D-48(1)、1-D-5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2026〕4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1-D-48(1)地块规划性质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规划指标为:绿地率≥65%,建筑高度≤8米。

  二、原则同意调整1-D-53地块规划性质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05,建筑密度≤5%,绿地率≥65%,建筑高度≤8 米。

  三、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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