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6-00015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6〕54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3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
    城区K1—09(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
城区K1—09(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6-05-13 15:36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连城县城区K1—09(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2026〕5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K1—09(1)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文化活动用地,规划指标拟定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12米。所有新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含施工塔吊、楼顶附属物)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二、同意K1—09(2)地块规划性质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广场用地,规划指标拟定为:绿地率≥35%。

  三、其他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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