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02-1000-2026-00010
  • 备注/文号:连发改审批〔2026〕1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龙江流域连城
    源头段暨龙岩中心城区饮用水供水源综合治理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龙江流域连城
源头段暨龙岩中心城区饮用水供水源综合治理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6-02-25 16:34

  福建连城豸龙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福建连城豸龙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批准九龙江流域连城源头段暨龙岩中心城区饮用水供水源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连发改审批〔2025〕99号文批复九龙江流域连城源头段暨龙岩中心城区饮用水供水源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码:2509-350825-04-01-242773)可研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意九龙江流域连城源头段暨龙岩中心城区饮用水供水源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请你单位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设污水管网22.47千米,其中:新建污水主管网13.92千米,UPVC接户管8.55千米,生活垃圾收运5Vd,生态沟渠3.52千米,河道湖库垃圾清理0.1万平方米,生态护岸7.58千米。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5599.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65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7.32万元、预备费266.64万元。建设资金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 

  四、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项目概算管理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闽发改投资〔2009〕1号)执行。严格按批准的概算投资组织施工,不得突破。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控制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九龙江流域连城源头段暨龙岩中心城区饮用水供水源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总表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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