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连集用2010第0212号)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2-04 11:2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姓名 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备注
1 詹*云 莒溪镇陈地村陈地路45号 连集用(2010)第0212号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