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公布连城县第一批
传统风貌建筑名录的公示
来源: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6-01-12 11:3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工作要求,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建筑认定导则(试行)》《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前期普查、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社会推荐,并征求相关产权人同意,将拟公布的传统风貌建筑名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联系电话:0597-8922718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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