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连城县丰图水库工程位于庙前镇丰图村,拦河坝在再兴溪与芷溪汇合口上游约1.25km处,水库总库容349万立方米。水库拦河坝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大坝坝顶轴线长度166.00m,坝高64m。工程建成后作为庙前镇的供水水源,为居民提供生活饮用水及工业用水,水库可供水1.5万m3/d,供水保证率95%;灌溉丰图村及芷红村的130亩耕地(新增26亩),灌溉保证率P=90%。丰图村河道防洪标准从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通过向下游泄放生态流量,有利于改善下游河道的生态环境,提升河道水质。为确保连城县丰图水库顺利实施,制定此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一)连城县丰图水库坝址位于连城县庙前镇境内,是具有供水、灌溉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小(1)型水库。目前该水库已列入《连城县水网建设规划》,计划于2026年开工。丰图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427米(海拔高程),总库容349万立方米,拦河坝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
(二)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连城县庙前镇丰图村,征地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大坝永久用地、上坝道路及村道改建永久用地。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连城县丰图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未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永久性或临时性的新建、扩建、改建和续建项目;严禁实施新开荒、造地活动;严禁新种植果树、竹类等经济作物或树木。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出生落户和正常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及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按规定准许迁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迁入;属非正常分户或突击分户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分(立)户手续。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迁入人口、分立户籍、增建(抢种)地面附着物等行为的,一律不得列入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补偿范围。
(六)依法开展连城县丰图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实物调查应当全面准确,调查成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连城县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的居民应对实物调查工作给予积极配合,不得干扰、阻扰实物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实施期限
《通告》自2026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联系人:罗家俊
联系电话:0597-832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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