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5-00063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5〕22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0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莲峰镇明光社区与
    朱坊村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莲峰镇明光社区与
朱坊村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时间:2026-01-05 15:02

莲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明光社区与朱坊村行政村合并的请示》(莲政综〔2025〕1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光社区与朱坊村行政村合并,合并后命名为明光社区,合并后的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明光社区,原明光社区与朱坊村行政区域划入明光社区。请你镇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行政村和社区合并后续相关工作。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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