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6-00019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6〕6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8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北团镇
溪尾村江园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北团镇
溪尾村江园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的批复
溪尾村江园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的批复
北团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北团镇溪尾村、江园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的请示》(北政〔2026〕1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连城县北团镇溪尾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连城县北团镇江园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
二、溪尾村村庄规划类型为转型融合城郊村村庄;江园村村庄规划类型聚集提升类村庄。
三、你镇应严格执行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管理,确保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符合村庄规划要求。进一步做好规划宣传和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四、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规划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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