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日期:2025-01-26

连城县应急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行政审批股,加挂安全生产协调股)

负 责 人:沈顺锟

联系电话:0597--3121986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部门各项资料综合汇总。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组织起草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实施有关安全生产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组织核查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股

负 责 人:付火金

联系电话:0597--3121988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区域性应急救援。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全县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应急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落实有关消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 

负 责 人:吴良楷

联系电话:0597--3121992

承担非煤矿山(含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

负 责 人:童文雪

联系电话:0597--3121993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建档等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生产基础股

负 责 人:陈  伟

联系电话:0597--3121991

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承担纺织、烟草、轻工、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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