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日期:2025-08-26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连城县财政局  

工作时间:(非节假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负  责 人:傅炳华

联系电话:0597-3322001   监督电话:0597-8935110

办公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1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乡(镇)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基础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编年度全县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省财政厅下放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订金使用。

(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县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五)负责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和完善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对乡(镇)财政指导监督。

(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结合本县实际提出税收政策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监督执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和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制定债务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全县财税专项检查工作,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资金分配及监督资金使用;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201826号)和《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1861号),经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连城县财政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调整

(一)增加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职责。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二)增加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组织全县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拟订县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政策,评估和监控县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防范化解县本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加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进和深入,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机制,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的基础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五)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研究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牵头负责扶贫资金在线监管,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牵头负责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保障工作。

(六)加强对预算单位公款存储、资金存放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会同纪检监察等监管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划出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各单位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职能。

(八)取消对排污费减免的审批;取消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县级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审查、批复行政许可事项。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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