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日期:2025-09-01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保障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务值班、机关文电、效能、督查、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内部安全和平安综治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日常采购、固定资产和罚没物资的管理。牵头组织办理人大建设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拟订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稿、文电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综合性工作调研。

  承担编报及汇总机关、直属单位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开支、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财务账务管理。负责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和控制规范工作。承担机关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机关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直属单位收费管理、罚没收入管理、票据管理。负责财务装备配备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牵头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申报并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科研成果应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和统计工作。指导协调网络与信息化安全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资源整合和综合管理,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指导、协调重大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负责人:周荣文,办公电话:0597-8930222)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调职业资格准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人:项新华,办公电话:0597-8922224)

  (三)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负责人:黄霄,办公电话:0597-3328657)

  (四)执法稽查股

  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稽查制度、措施。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督查督办有全县性影响和跨乡(镇)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和执法案件线索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及“综治平台”的组织牵头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拟订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负责人:刘小伟,办公电话:0597-3328233)

  (五)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承办上级部门授权或委托行政审批事项。依法组织指导实施有关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措施、办法。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人:罗任通,办公电话:0597-3322652)

  (六)信用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信用管理规定、办法。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建设和应用。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和登记注册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公示与归集共享,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人:吴济梅,办公电话:0597-3328685)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组织拍卖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查处合同行政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相关工作。(负责人:罗春源,办公电话:0597-3328236)

  (八)知识产权管理股

  组织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承担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工作,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推进知识产权交易运营、金融服务、军民融合等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相关审查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专利奖评审的推荐工作。承担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林华,办公电话:0597-3328237)

  (九)商标广告监管股

  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负责驰名商标的推荐和认定后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相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人:杨福斌,办公电话:0597-3328236)

  (十)质量发展股

  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拟订推进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和提高全县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组织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分析全县产品质量状况,协助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品牌发展战略。依法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检测。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对全县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承担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人:吴盛萌,办公电话:0597-3328686)

  (十一)标准计量股

  拟定全县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协调部门标准化工作。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监督管理全县认证工作。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做好认可相关工作。(负责人:江兴东,办公电话:0597-3328692)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县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生产、进口和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特种设备风险预警、分类监管、信用监管和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负责人:吴权鸿,办公电话:0597-3328692)

  (十三)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

  组织指导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流通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食盐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人:吴振城,办公电话:0597-3328682)

  (十四)药品安全监管股

  组织全县药品零售、使用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药品零售、使用和化妆品经营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环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协助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化妆品标准。组织指导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组织全县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制度。协助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组织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工作。(负责人:吴健梅,办公电话:0597-3328693)

  (十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

  组织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相关违法行为。拟订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负责人:罗锦艳,办公电话:0597-3328258)

  (十六)食品安全协调股

  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负责食品安全协调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和重大专项工作,统筹协调跨乡(镇)跨部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谢美琴,办公电话:0597-3328252)

  (十七)价格监督检查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人:谢林英,办公电话:0597-3328262)

  (十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指挥中心)

  负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在处置突发性、紧急性的事件中提供指挥调度平台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人:邹丽珍,办公电话:0597-3328683)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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