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日期:2025-08-26

  连城县司法局设有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并督促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其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司法行政课题调研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的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基本建设等行政事务工作;按权限组织协助司法行政外事工作。(负责人:李  静,办公电话:0597-3121938)

  (二)人事教育股

  组织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干部教育、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本系统干部评先评优工作。(负责人:温利平,办公电话:0597-3121938)

  (三)法治督察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连城、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人:张小金,办公电话:0597-8925690)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

  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华子庚,办公电话:0597-3121939)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综合指导股(连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承担县级行政复议与应诉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综合材料、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登记管理、统计分析,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县法院、县检察院、市司法局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廖春凤,办公电话:0597-8929650)

  (六)行政复议股

  负责承办县政府、县直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事件,负责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的执行监督;承办以县政府为第三人的国务院行政裁决案件;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监督案件;处理因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来信来访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廖春凤,办公电话:0597-8929650)

  (七)行政应诉股

  负责承办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承办和协调以县人民政府为赔偿义务人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涉及县人民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工作;处理因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来信来访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廖春凤,办公电话:0597-8929650)

  (八)执法监督与备案审查股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或参与全县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以及开展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办理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事宜,协调处理行政执法部门之前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政府文件和答复意见。负责本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和公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执法资格认定、执法证件发放。负责全县“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督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承担组织、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人:张宙,办公电话:0597-3121930)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负责人:林燕,办公电话:0597-3121936)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定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赖大国,办公电话:0597-8930148)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全县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政策调研,拟订并实施法律援助发展布局的规划。承担全县法律援助人员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拟订公证执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公证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对公证行业的检查、考核和行政处罚等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推进“12348”法律服务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起草律师职业管理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律师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监督律师行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指导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监管工作。负责对律师行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检查、考核。指导、办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提出建议。掌握全县律师业务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情况,承办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开展情况,承办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信息、调研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协调律师党建具体工作。(负责人:林丰凯,办公电话:0597-3121976)

  (十二)行政审批股

  承担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本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负责人:黄建茜,办公电话:0597-3328834)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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