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连城县统计局
工作时间:(非节假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时令: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时令:6月1日-9月30日)
负责人:邹庆如
联系电话:0597-8921245
监督电话:0597-8935110
办公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北路6号(新供销大厦三楼)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新型业态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开展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协助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从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县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多(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6个股室:综合股、法规股、统计核算股、农村股、工业建筑业股、服务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