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 责 人:周荣光
联系电话:0597-3121062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老干部、关工委、对台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效能、督查考核、政策研究、文秘信息、政务信息(电子政务)、保密、档案、提案议案办理、重要会务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武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众团体工作;指导各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级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级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级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
负 责 人:曹灿明
联系电话:0597-3121090
负责民政、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含疾病预防控制、老龄健康、爱国卫生运动)、退役军人、残联、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含食品药品安全)、村级服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法治,指导村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等组织开展工作,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三)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
负 责 人:邱国铭
联系电话:0597-3121101
负责信访维稳、禁毒、反电诈、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负责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民情处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震抗震、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指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
负 责 人:华敦超
联系电话:0597-3121068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科技服务、新型工业化、革命老根据地建设、统计、民营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报批和备案等工作;协调与本镇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本级预算收支管理,妥善清理本镇债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做到增收节支;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并抓好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负责监管村级财务工作,做好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和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负责辖区财政项目、“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申报工作。
(五)生态环境办公室(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
负 责 人:沈玉萍
联系电话:0597-3120090
负责水利水电、水土保持、河(湖)长制、移民开发等工作,指导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等工作;负责辖区生态镇、生态村、美丽乡村等创建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定的环境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依法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负责乡村旅游、旅游景区、文化生态区的保护、开发、利用与管理;负责名人故居、革命旧址、历史古村落、技艺传承等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开发、利用与管理;负责辖区文旅社团、文艺创作、文化集市、群众文化活动演艺及展览等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辖区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监督管理。
(六)特色城镇建设办公室
负 责 人:吴振锋
联系电话:0597-3121062
负责拟订特色城镇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进特色城镇的开发、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镇村规划建设、集镇(含市场)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管理,指导协调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网络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动迁、征地、清偿等管理相关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县直相关部门的指导。
(一)林坊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林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设主任(副科长级)1名。
主要职责:承担行政审批服务性职能,建立受审分离的政务服务模式,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接待受理、信息公开、督查整改工作;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点建设;承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培训和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权责清单编制、公布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本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林坊镇综合执法队,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设队长(副科长级)1名。
主要职责: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局,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执法,负责做好辖区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联络配合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林坊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设主任(副科长级)1名。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负责辖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扶贫开发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产业政策宣传、指导和企业投资咨询服务,发展壮大镇企业、村集体经济。
负责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负责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特困供养、低保等社会救助和慈善事务服务工作;负责老区事务工作。
负责组织动员群众接受生殖健康服务,做好优生优育、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等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与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管理等相关的辅助性工作;负责老龄健康、健康扶贫、爱国卫生、农村卫生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宣传科学普及文化知识;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负责水利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承担移民开发、防汛、抗旱、排涝等工作;负责河道保洁、水利规划、农村饮水安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工作。
负责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水产等技术推广及优良种、苗推广服务;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动植物疫病监测与防控防治;负责农产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负责农业、畜牧、草地资源保护和管理。
负责农村多种经营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核算、股权证书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会计财务辅导、村级财务核算等工作;负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负责辖区路灯、园林绿化、生活污水、市容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以及质量安全、住房安全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核批准等相关工作,参与公共建筑、生产性建筑及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等相关工作。
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以及“一革命四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务性工作,负责生态镇、生态村、美丽乡村等创建工作;协助做好辖区环境监管服务以及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相关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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