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塘前乡人民政府党政领导分工
日期:2026-05-21

序号

姓名

职务

工作分工

主要简介

1

俞梅惠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俞梅惠,男,汉族,1980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党委书记。

2

罗婷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罗婷,女,汉族,199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3

赖金贵

人大主席人选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

赖金贵,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人大主席人选。

4

陈基鸿

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主管政法、综治(含禁毒、信访维稳、反电诈)、政协工委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社会工作、司法行政、依法治乡、组织、宣传、统战、群团、交通运输(含道路安全、路长制)工作。

陈基鸿,男,汉族,1993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党委副书记。

5

吴梦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监察组组长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对接巡察工作。

吴梦嫣,女,汉族,199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6

黄振东

党委组织委员、副乡长

主管组织、人事(编制)、老干部、生态环境工作;分管财税、金融、审计、党政综合办公室(含档案、保密、机关效能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对接党校工作。

黄振东,男,汉族,199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党委组织委员。

7

罗继荣

党委宣传委员

主管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文化(含文物、党史、地方志)、旅游(含景区管理)、体育、广电工作,对接融媒体、文联工作。

罗继荣,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党委宣传委员。

8

王俊华

党委统战委员

人武部长

主管统战(含民宗、台港澳)、人武工作;分管民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含食药品安全)、残联、经管、项目工作,对接侨联、工商联、慈善工作。

王俊华,男,汉族,1987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长。

9

林武琳

党委委员

派出所所长

主管派出所全面工作;协管政法、综治、信访工作。

林武琳,男,汉族,1990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10

周梦楠

副乡长人选

主管项目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消防、气象)、水利(含河长制)、水务、营商环境工作;代管综合执法工作;协管经济发展、发展和改革、工信科技、商贸、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工作。

周梦楠,男,汉族,199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塘前乡副乡长人选。

11

陈敏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主管乡村振兴(含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含烟草、农民创业)、自然资源、工会工作。

陈敏,女,汉族,199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塘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12

邹兴辉

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关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含医保、城乡养老保险)、供销、电力、通信、邮政、卫健(含计生协、红十字会)、科协工作。

邹兴辉,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二级主任科员。

13

吴炳富

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村镇建设工作;代管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协管政法、综治(含禁毒、信访维稳、反电诈)工作。

吴炳富,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前乡二级主任科员。

14

张伟飞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管理

七级职员

分管发展和改革(含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数据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军民融合)、工信科技、商贸、统计、林业(含森林防灭火)、教育、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区域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山海协作)工作。

张伟飞,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管理七级职员。

15

陈静

司法所所长

主管司法所全面工作;协管综治、信访、维稳、司法行政、依法治乡工作。

陈静,女,汉族,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塘前乡司法所所长。

  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信访维稳、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保密、项目策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

  陈基鸿—王俊华    罗继荣—黄振东

  周梦楠—陈  敏    邹兴辉—张伟飞

  吴炳富—陈  静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3508250002 闽公安备:35082502000108 闽ICP备14017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