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 ||||||||||||
| (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平台 | √ | √ | |||
| (二)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 2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 (三)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标准 | 1.安全生产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地方标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 | √ | ||||||
| 2 | 行政管理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3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3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5.救济途径。 | 《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4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5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7.听证等救济途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6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五)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决策 | 部门 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1.文件名称 2.文号 3.发布部门 4.发布日期 5.实施日期 6.正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2 | 政策 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1.文件名称 2.文号 3.发布部门 4.发布日期 5.实施日期 6.正文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3 | 本级政策解读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4 | 执行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5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6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7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8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9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10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11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12 | 结果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13 | 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14 | 回应关切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15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六)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公共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2.开放时间;3.机构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3.《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4.《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文财务函〔2016〕17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2 | 公共服务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2.开放时间;3.机构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文化馆服务标准》(GB T 32939-2016)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3 | 公共服务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2.活动单位;3.活动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4 | 公共服务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2.培训单位;3.培训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5 | 公共服务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2.组织单位;3.活动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法治宣传 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1. 法律法规资讯; 2. 普法动态资讯; 3. 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 √ | √ | |||||
| 2 | 法律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3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1..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2.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 3.中国法律服务网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八)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1.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2.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2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4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1.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2.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3.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5 | 贫困人口退出 | 1.退出计划 2.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3.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4.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6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1.资金名称 2.分配结果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7 | 年度计划 | 1.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2.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3.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8 | 精准扶贫贷款 | 1.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2.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9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10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1.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2.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3.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11 | 年度计划 | 1.项目名称 2.实施地点 3.建设任务 4.补助标准 5.资金来源及规模 6.实施期限 7.实施单位 8.责任人 9.绩效目标 10.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12 | 项目实施 | 1.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2.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13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九)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灾后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1.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2.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2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1.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2.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3 | 款物管理 | 捐赠款物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4 | 款物管理 |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十)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2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3 |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救助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十一)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1.社会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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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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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2.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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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3.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3.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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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4.养老保险服务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4.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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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5.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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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5.养老保险服务 | 5.6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6.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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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6.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7.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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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综合业务 | 监督检查 | 1.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2.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相关政策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2 | 最低生活保障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3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4 | 审批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5 | 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6 | 审批信息 | 1.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2.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7 | 审批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8 | 临时救助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9 | 审核审批 信息 |
1.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2.救助金额 3.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十三)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 2.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 3.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 4.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
1.《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 2.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3.信息公开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十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出生登记 | 新生儿国内出生户口登记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 | 中国公民在国(境)外所生子女户口登记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3 | 收养登记 |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4 | 公民取得《收养证》的户口登记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5 | 注销登记 | 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注销户口后重新出现恢复户口登记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6 | 原已登记常住户口,因错误注销、长期外出(含婚嫁未迁)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恢复户口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7 | 注销登记 | 死亡注销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8 | 出国(境)注销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9 | 户口迁移 | 夫妻投靠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10 | 子女投靠父母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11 |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12 | 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间投靠落户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13 | 儿媳或者女婿与公婆或者岳父母之间投靠落户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14 |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15 | 技术工人户口迁移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16 | 留学归国人员户口迁移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17 | 先进个人、模范和专业技术人才户口迁移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18 | 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调动等原因户口迁移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19 | 家属随军户口迁移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0 | 博士后人员户口迁移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1 | 佛教道教寺庙、宫观出家人员户口迁移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2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或更正 | 变更姓氏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3 | 变更名字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4 | 更正出生日期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5 | 变更民族成份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6 | 性别变更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7 | 非主要项目变更更正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8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暂住登记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和福建省居住证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29 | 居住证首次申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和福建省居住证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30 | 居住证换、补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和福建省居住证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31 | 居住证签注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和福建省居住证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32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 港澳台居住证申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33 | 港澳台居住证换、补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34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35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36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37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 √ | ||||
| (十五)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招生管理 | 学校介绍 | 1.办学性质 2.办学地点 3.办学规模 4.办学基本条件 5.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2 | 招生政策 | 1.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3.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等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3 | 招生计划 | 各校本年度招生计划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4 | 招生范围 | 1.招生范围 2.学区划分详细情况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5 | 招生结果 | 各校本年度招生结果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6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7 | 优待政策 | 1.军人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2.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5.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教育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8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控辍保学 | 1.“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2.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含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的总体情况,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总体就学情况) 3.督导检查结果公告 4.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十六)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行政备案类事项 | 生育登记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