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 |||||||||||
| (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批准结果信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审核结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财务信息 | 财务信息 | 1.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2.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 3.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学校公示栏 | √ | √ | ||
| 2 | 招生管理 | 学校介绍 | 1.办学性质 2.办学地点 3.办学规模 4.办学基本条件 5.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学校公示栏 | √ | √ | ||
| 招生政策 | 1.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3.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等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学校公示栏 | √ | √ | |||||
| 招生计划 | 各校本年度招生计划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学校公示栏 | √ | √ | |||||
| 招生范围 | 1.招生范围 2.学区划分详细情况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学校公示栏 | √ | √ | |||||
| 招生结果 | 各校本年度招生结果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学校公示栏 | √ | √ | |||||
| 3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学校公示栏 | √ | √ | |||
| 优待政策 | 1.军人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2.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5.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教育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学校公示栏 | √ | √ | ||||
| 4 | 教师职称评审 | 1.评审政策 2.评审通知 3.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 4.评审结果 5.最终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学校公示栏 | 教师 | √ | |||
| (三)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出生 登记 |
新生儿国内出生户口登记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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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公民取得《收养证》的户口登记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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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恢复户口登记 | 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注销户口后重新出现恢复户口登记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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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注销登记 |
死亡注销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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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出国(境)注销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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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户口 迁移 |
夫妻投靠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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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子女投靠父母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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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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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间投靠落户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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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儿媳或者女婿与公婆或者岳父母之间投靠落户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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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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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佛教道教寺庙、宫观出家人员户口迁移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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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或更正 | 变更姓氏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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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变更名字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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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非主要项目变更更正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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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暂住登记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和福建省居住证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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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居住证首次申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和福建省居住证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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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居住证换、补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和福建省居住证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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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居住证签注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和福建省居住证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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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 港澳台居住证申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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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港澳台居住证换、补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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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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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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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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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异地申请 换、补领 居民身份证 |
1.受理部门 2.办理条件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5.办理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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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最低生活保障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2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3 | 审批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4 | 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救助供养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5 | 审核信息 | 1.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2.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6 | 审批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7 | 临时救助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救助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8 | 审核审批信息 | 1.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2.救助金额 3.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五)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法治宣传 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1.法律法规资讯; 2.普法动态资讯; 3.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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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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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1.就业信息服务 | 1.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2.对象范围 3.政策申请条件 4.政策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地点(方式) 7.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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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5.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贷款额度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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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6.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6.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6.1.1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6.1.2公益性岗位招聘管理;6.1.3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 | 1.文件依据 2.对象范围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限 7.办理地点(方式)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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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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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6.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6.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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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2 | 5.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3 | 5.养老保险服务 | 5.6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5.6.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5.6.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4 | 5.7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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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7.6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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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9.社会保障卡服务 | 9.1社会保障卡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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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9.社会保障卡服务 | 9.2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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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9.4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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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9.社会保障卡服务 | 9.5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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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9.6社会保障卡补换、换领、换发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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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9.7社会保障卡注销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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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公共服务 | 政民互动 |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2 | 办事服务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3 | 规划编制 | 镇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4 | 镇详细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5 | 规划编制 | 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附图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九)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连城县政府网站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连城县政府网站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3 | 拟征地听证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连城县政府网站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4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连城县政府网站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5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十)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部门 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1.文件名称 2.文号 3.发布部门 4.发布日期 5.实施日期 6.正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窗口 | √ | √ | ||
| 2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窗口 | √ | √ | ||
| 3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窗口 | √ | √ | |||
| 4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窗口 | √ | √ | ||
| 5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窗口 | √ | √ | ||||
| 6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窗口 | √ | √ | ||||
| 7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窗口 | √ | √ | ||
| 8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窗口 | √ | √ | |||
| 9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窗口 | √ | √ | ||||
| (十一)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行政备案类事项 | 生育登记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卫生院、公示栏 | √ | √ | ||
|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 |||||||||||
| (十二)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政策文件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2 | 行政强制 | 办理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3 | 行政管理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4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5 | 动态信息 | 1.业务工作动态 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十三)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1.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2.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2 | 灾后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1.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2.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连城县政府网站 | √ | √ | ||
| (十四)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1.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2.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3.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 | ||
| 2 | 贫困人口退出 | 1.退出计划 2.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3.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4.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 | |||
| 3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1.资金名称 2.分配结果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 | ||
| 4 | 年度计划 | 1.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2.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3.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 | |||
| 5 | 精准扶贫贷款 | 1.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2.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 | |||
| 6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 | |||
| 7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1.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2.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3.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 | ||
| 8 | 年度计划 | 1.项目名称 2.实施地点 3.建设任务 4.补助标准 5.资金来源及规模 6.实施期限 7.实施单位 8.责任人 9.绩效目标 10.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 | |||
| 9 | 项目实施 | 1.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2.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 | |||
| 10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