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连城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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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福建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市已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按时完成任务、造成绩效考评被扣分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请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福建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亲自布置,在认真研究《连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9月21日前报送至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公开与信息股,电子邮箱:lcxxxgk@163.com;联系人:詹罗勤强,联系电话:3320809)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工作任务、推进时间节点、完成时限,确保此项任务如期完成,以迎接省政府办公厅验收。

  二、关于县一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请26个县直牵头部门(具体名单见《连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根据26个试点领域省级标准指引,结合部门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切实保障目录公开内容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公开与信息股。

  三、关于乡(镇)、福建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请乡(镇)、福建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参照26个试点领域国家、省级标准指引,根据乡镇、工业园区实际(26个试点领域中乡镇、工业园区不涉及的可以编制),于10月14日前初步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公开与信息股。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连城县全面推进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按照龙岩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要求,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9月底前完成县一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0月13日前初步完成乡镇、福建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2020年11月15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学习晋江市、福安市先进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向村(居)拓展延伸村(居)务公开渠道,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线下专区。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认真对照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国家、省级标准指引,结合部门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乡(镇)参照26个试点领域国家、省级标准指引,在2020年10月14日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目录要按照切实保障目录公开内容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二)规范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面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以及各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探索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连城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福建连城工业园区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安排,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理顺工作思路。要按照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规定程序开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福建连城工业园区要强化工作职责,安排专职人员,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全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任何单位都不得找借口,延误和推迟工作进程。县政府将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连城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2.连城县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牵头单位

  附件1

  连城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加快目录编制

  工作

  编制完成县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县政府

  办公室

  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工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扶贫办,连城生态环境局、连城医保局、住房公积金中心连城管理部

  2020年

  9月底前

  编制完成乡镇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县政府

  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

  10月13日前

  2

  建立专题专栏

  根据编制完成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调整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打造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

  县政府

  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0年

  11月中旬前

  3

  健全制度规范,规范工作流程

  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县政府

  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1年

  12月底前

  4

  积极探索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县政府

  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

  12月底前

  附件2

  连城县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

  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牵头单位

  序号

  试点领域名称

  牵头单位

  序号

  试点领域名称

  牵头单位

  1

  城乡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

  14

  扶贫

  县农业农村局

  2

  重大建设项目

  县发改局

  15

  救灾

  县应急管理局

  3

  公共资源交易

  县发改局

  16

  食品药品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

  4

  财政预决算

  县财政局

  17

  城市综合执法

  县城市管理局

  5

  安全生产

  县应急管理局

  18

  就业

  县人社局

  6

  税收管理

  县税务局

  19

  社会保险

  县人社局

  7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县自然资源局

  20

  社会救助

  县民政局

  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县住建局

  21

  养老服务

  县民政局

  9

  保障性住房

  县住建局

  22

  户籍管理

  县公安局

  10

  农村危房改造

  县住建局

  23

  涉农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

  11

  生态环境

  连城生态环境局

  24

  义务教育

  县教育局

  12

  公共文化服务

  县文体旅游局

  25

  卫生健康

  县卫健局

  13

  公共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

  26

  市政服务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