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日期:2025-11-25
连城县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电、督办、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扶贫、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劳动保护、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系统人才统计。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交流和智力引进工作,协同做好全县城市管理行业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业人才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策划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等工作。组织、协调、策划城市管理文化建设及工作品牌打造。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编发。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报送和网评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及网络宣传工作。组织城市管理普法宣传工作。服务、协调、组织、联络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相关活动。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承担城市管理科研项目管理。

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应用。承担全县城市管理指挥调度系统、网上办公、办案系统的设计和技术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编报年度部门预算。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和其他日常财务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财政资金和固定资产、装备器材。承担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资产和收费年审等经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并组织督办。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对队容风纪、依法行政及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拟订和实施信访工作规范和制度,受理、处理、交办和督办业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信访事项。负责接访活动及12345便民热线交办事项办理。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办理信访复查相关事项。

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以及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纠纷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之间存在的交叉事项。

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备案事项;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负责人:沈君茂,办公室电话:0597-8922929)

(二)市容环境卫生股。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城市容貌综合整治。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监督、指导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负责环卫工人作业和用工规范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按权限办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城市规划范围区内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参与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和竣工验收。负责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秩序,组织拟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规范,并参与组织实施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公共场所(含公共景观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容貌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容环境方面重大综合执法事项。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标牌标识及沿街立面环境的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设置规划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办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工作和大型、跨区域临时户外广告审核管理事项。

(三)综合协调股。负责制定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设施维护技术创新研究及新材料推广、节能、环保等工作。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新建市政道路的移交审批、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日常维护、改造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督促、检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和相关单位履行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夜景灯光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园、植物园、公共绿地、市政广场日常养护工作。负责绿地内设置服务经营设施的审核。负责协调处理市政园林方面的重大执法事项。负责城区防汛、公园和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以及市政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的应急保障。负责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开展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按照工作部署具体组织应急工作的实施。

负责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及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监督连城县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城市规划区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建设行为的执法活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参与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违法建设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的违法建设源头同责共管机制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或者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开展宣传工作。指导小城镇物业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物业企业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前备案、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后备案、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备案、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备案、省外一级等物业企业分支机构资质备案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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