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工作时间:(非节假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
负 责 人:吴祖辉
联系电话:0597-8922810 监督电话:0597-8935110
办公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莲花花园2号楼2层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调控、粮食流通及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粮食流通及物资储备管理等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统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县内外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有关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四)负责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县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转报国家、省、市管理权限的投资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和协调;加强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并督促、推动规划实施。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工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全县综合性、长期性铁路建设规划研究;,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第三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规划,提出促进服务业(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县服务业(第三产业)加快发展。
(七))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对策建议;参与全县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全县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开展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储备、推介工作负责核准或转报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承担综合分析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态势,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衔接社会事业领域相关发展政策、专项规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研究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推进绿色发展,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标准体系,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研究全县项目融资重大问题,健全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推动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
(十一)牵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十二)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省、市稳价控价的各项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管理省政府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授权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公布行政事业性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监测、调控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管理涉案、涉纪、涉税物品价格认定及复核裁定;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及信息公开。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及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我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措施;提出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粮食与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我县应急救灾有关物资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四)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保障全县军粮供应。
(十五)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粮食流通创新工作;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协同对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监管。
(十六)拟订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编制实施省、市、县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省、市、县重点项目的建设,跟踪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协调推进解决省、市、县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参与铁路建设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规划项目的前期研究及编制;协助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铁路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牵头做好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治理与铁路相关单位联系协调工作。
(十七)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十八)组织、指导全县国防动员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专业队伍组建和训练工作;负责县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工作;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训练演练,参与拟制相关方案、计划;监督检查人民防空维护管理情况。
(十九)组织起草我县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起草有关信息化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数字经济产业新兴领域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协同工作。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负责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工作。协调“e龙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数字连城建设。负责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应用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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