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单位
日期:2026-07-09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连城县科技开发中心(连城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职能:

一)做好全县科技攻关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配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织全县星火计划项目的制订及实施,并及时搞好项目的验收鉴定和总结工作。

(三)组织对全县重大科技开发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四)编制科学器材物资的供应计划,及时对口上报。

(五)组织计划项目的合同管理、合同签约等事项。

(负责人:巫梅芳,办公室电话:0597-8922669)

、连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连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工作职能:

(一)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金融政策咨询、需求信息和银企对接等服务,推进金融机构创新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撮合银企合作。

(二)围绕中央、省、市的申报项目,及时传达项目申报信息,提供项目申报咨询及中小企业申报项目补助等。

(三)针对企业需要,与金融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大中院校及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企业财务指导,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企业管理、财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四)组织企业参加国内知名产品展览、商品交易会、洽谈会等活动,协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五)建立企业产品、原材料等信息库,通过网络发布,扩大企业的市场选择面,拓展企业商机。

(六)依托节能检测机构、法律机构及省市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节能、法律、信息等方面服务。

(负责人:李权辉,办公室电话:0597-8929007)

、连城县新兴产业服务中心(连城县稀土产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201812月机构改革,成立连城县新兴产业服务中心,把原有稀土办公室职责职能一并并入。

(一)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稀土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制定我县稀土产业发展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县稀土产业发展,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的统一规划、协调、管理与监督;

(三)根据国家分配的指令性开发指标,进行科学分配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稀土接替资源勘探权证、采矿权证的申办,加强稀土资源勘查,确保稀土接替资源储量增加;

(五)负责全县稀土生产、开发项目审核等事项;

(六)负责督促矿山企业申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开采设计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和《环境评价报告》;指导和监督各矿山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负责人:江南,办公室电话:0597-8922808)

、连城县节能监察中心 工作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编制全县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节能监测方法、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能源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参与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工作,整理、汇总、分析节能监测数据和资料,定期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及上级节能监测机构上报监测情况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五)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对节能项目开展项目评估、跟踪、验收和节能审查,以及后期经济效益的跟踪调查、评价。

 (负责人:吴滢熙,办公室电话:0597-8922342) 

、连城县中小企业技术指导站 工作职能:

(一)编制全县中小企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

(二)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统计、财务、月报、年报编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三)指导中小企业完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运行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培育和发展骨干中小企业和上规模的中小企业:

(五)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培训和教育工作:

(六)指导中小企业就业工作走向市场化。

 (负责人:赖闽梅,办公室电话:0597-8922347)

六、连城县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一)协助编制全县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

(二)协助做好煤炭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开展煤炭产业政策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做好煤矿工伤事故统计与分析、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及相关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上报,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以及煤炭生产、经营及科技信息服务;

(五)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及相关处理工作,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原因分析提供服务;

(六)承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煤炭规费服务工作;

(八)负责煤炭外销、外运有关服务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马强,办公室电话:0597-8922103

七、连城县煤矿安全技术中心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指导煤矿企业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程、技术标准;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提供煤炭安全生产及科技信息的咨询服务。

(三)负责指导全县煤矿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指导煤矿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参与煤炭行业新产品鉴定、新技术验收工作。

(四)承担国家、省、市、县有关煤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指导全县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负责人:马强,办公室电话:0597-8922103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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