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连城县民政局
工作时间:(非节假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负责人:邓信源
联系电话:0597-3322803 监督电话:0597-8935110
办公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56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规划。
(二)承担对县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定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指导监督工作。
(四)承担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五)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依法审核县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六)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涉外和涉港、澳、台、侨的婚姻登记工作。
(八)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处理涉及老区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拟定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民政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按规定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三)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3508250002 闽公安备:35082502000108 闽ICP备14017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