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日期:2025-08-26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内设9个行政股室:

(一)综合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和信访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农业农村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工作,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组织起草涉农工作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农业宣传、政务信息和机关文字综合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负责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县农业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查处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县农业执法案件查处工作。参与起草涉及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参与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农业农村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应诉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人:林才辉,办公电话:0597-8922815)

(二)计划财务股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承担机关内部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人:蒋文峰,办公电话:0597-8933523)

(三)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

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及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工作。承担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人:罗瑞贤,办公电话:0597-8920335)

(四)扶贫开发与督导评估股

协调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负责扶贫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扶贫相关文字综合工作和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措施等。组织督导全县造福工程搬迁、扶贫资金绩效、扶贫项目库建设等专项扶贫工作。具体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负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减贫任务落实的督查工作。指导扶贫开发对象的识别、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扶贫对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社会扶贫交流与合作。组织督导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劳动力培训等专项扶贫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山海协作,配合开展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涉农工作,协调开展县直有关单位行业扶贫和挂钩帮扶工作。(负责人:江崇津,办公电话:0597-8922800)

(五)乡村振兴促进股(农田建设管理股)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人:张汝兴,办公电话:0597-8923731)

(六)科技教育与对外合作股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监管农村沼气安全生产。

起草农作物和畜禽、渔业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渔业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和花卉)和鱼苗。组织抗灾、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承担农业涉外和涉合港澳事务。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承办农业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对外援助和接受援助工作,协调管理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指导农业系统外事外经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莲台导农业合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和服务莲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举办重要涉台农业经贸活动。组织莲台农业合作宣传工作。(负责人:林黎,办公电话:0597-8932136)

(七)种植业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药管理股、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股)

起草种植业(包括粮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政策措施、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牵头相关工作。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监管种植业安全生产。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村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涉农工作。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发展动态。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农业有关工作。(负责人:林黎,办公电话:0597-8932136)

(八)畜牧兽医股(渔业管理股、饲料兽药管理股)

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参与起草政策措施、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指导、监督畜牧业安全生产。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业和渔政。指导、监管渔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余声春,办公电话:0597-8928009)

(九)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监管农机作业安全。(负责人:林军,0597-8922051)

下属29个事业单位

(一)农业技术推广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农业农村政策方针;

2.参与全县大田农作物生产指导性计划的制定;

3.组织大田农作物优质高产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4.开展大田农作物优质高产栽培技术培训;

5.参与农业查灾、抗灾和救灾工作;

6.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

(负责人:吴振新,办公电话:0597-8926336)

(二)土肥技术站

1.开展土肥技术试验、示范、推广;

2.开展土肥技术咨询、指导、培训;

3.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监测;

4.参与肥料生产、销售、使用监管;

5.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吴家林,办公电话:0597-8916290)

(三)植保植检站

1.农业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

2.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

3.农业植物检疫;

4.农用药械管理;

5.植保技术培训、推广服务;

6.县农业农村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蒋日盛,办公电话:0597-8925979)

(四)农田建设管理站

1.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2.拟定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

3.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

4.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编制;

5.组织管理、检查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执行情况与项目验收;

6.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汝兴,办公电话:0597-8923731)

(五)农业科学研究所

1.负责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业高新技术、植物保护技术等研究工作;

2.负责水稻、地瓜、蔬菜新品种优质高产栽培等新技术的课题研究;

3.负责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实验示范基地的建立,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成果转化示范推广,开展标准化技术研究,为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提供地方标准与产地技术服务;

4.负责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咨询、现场指导。

(负责人:吴祯福,办公电话:0597-8928555)

(六)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1.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和质量监督及基地建设、产品标志申报和专用生产资料申报工作;

2.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其相关产业的科研、学术交流、科技示范、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

3.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4.参与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技术标准、生产加工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江东冰,办公电话:0597-3120592)

(七)农村合作经营指导站(连城县村集体财务审计中心)

1.宣传贯彻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相关政策;

3.负责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规范运作;

4.负责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资金和政策支持,协助统筹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资金;

5.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并配合监督管理;负责村会计业务指导和协助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6.指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监督管理、土地确权发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7.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8.指导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

9.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0.指导“一村一品”培育;

11.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

(负责人:罗瑞贤,办公电话:0597-8920335)

(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综合协调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查处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陈银燕,办公电话:0597-8922815)

(九)种子管理站

1.管理农作物种子事宜,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2.农作物种子市场宏观管理;

3.种子市场监管;

4.种子质量的监督、检验;

5.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

6.国家安全应急备荒种子储备;

7.种子行业信息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8.种子技术人员培训。

(负责人:吴才玉,办公电话:0597-8922705)

(十)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

1.负责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2.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

3.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监测。一是配合省、市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二是督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残定量及快检速测;

4.推进“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管理建设,全面落实“一品一码”源头赋码、贴码销售;

5.参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材料的初审、产地环境的考察评价工作;

6.参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建设;

7.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黄兆钟,办公电话:0597-8922150)

(十一)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1.为经济作物的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2.经济作物种植试验示范;

3.经济作物新品种的引进、推广;

4.经济作物种植技术推广、培训、服务。

(负责人:黄一华,办公电话:0597-8931689)

(十二)农村环保能源站

1.推广能源技术、保护农业环境;

2.农村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资源利用技术的规划编制和推广。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农业水土气污染检查处理。农村环保能源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农村常规能源技术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负责人:吴文炜,办公电话:0597-8922481)

(十三)中药材和菌草产业服务中心

1.承担食用菌、菌草、中药材生产等实用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

2.承担食用菌、菌草、中药材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毛顺兴,办公电话:0597-8922481)

(十四)良种繁殖场

1.推广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促进发展农业;

2.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

3.农作物新品种生产试验;

4.种植业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5.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天雄,办公电话:0597-8952323)

(十五)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1.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区划,促进农业发展;

2.农业资源动态监测;

3.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

4.农业资源综合管理;

5.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课题研究;

6.农业区域经济研究。

(十六)农科教结合服务中心(加挂连城县农村规模经营贷款担保基金服务中心牌子)

1.承担高素质农民(2014-2019年称为新型职业农民,2020年更改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各培训机构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建立培训台账和档案;

2.承担扶贫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工作。2014-2017年雨露计划培训,2018-2020年雨露计划补助;

3.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晓琴,办公电话:0597-8926756)

(十七)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的脱贫攻坚战役工作。

(负责人:江崇津,办公电话:0597-8918019)

(十八)中国渔政连城县大队

1.渔业行政执法检查监督;

2.渔业行政处罚实施;

3.渔业许可管理;

4.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

5.渔业资源保护;

6.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7.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8.渔业安全生产监管;

9.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0.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11.渔事纠纷处理。

(负责人:林诚功,办公电话:0597-3120581)

(十九)畜牧站

1.畜牧业生产和经济运行分析,拟定畜牧业生产计划,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2.畜牧技术引进、推广、示范工作指导;

3.畜禽品种引进、种畜禽监管、畜禽资源保护和开发指导;

4.畜牧业生产统计、调查、汇总等工作;

5.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余声春,办公电话:0597-8928009)

(二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负责辖区内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对乡(镇)的(高致病禽流感、猪瘟、蓝耳、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抗体评价检测工作;

2.负责辖区辖区物疫病(高致病禽流感、猪瘟、蓝耳、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布氏杆菌病)的日常监测、实验室诊断、免疫抗体检测及病原学检测;

3.参加省、市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提升实验室检测水平;

4.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5.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技术咨询、培训。

(负责人:周兴文,办公电话:0597-3120596)

(二十一)水产技术站

1.负责水产技术、水产产品推广许可,水产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和水产技术培训;

2.负责水产“五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技术指导,促进渔业发展;

3.负责渔业项目管理,渔业环境管理,渔业技术服务;

4.负责水产病害防治、水生动物检验检疫;

5.负责渔业增殖放流工作;

6.负责渔业统计工作;

7.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核;

8.食用水产品禁用药物快速检测工作;

9.水域滩涂养殖规划。

(负责人:林兴榕,办公电话:0597-8922815)

(二十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制定全县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技术方案。为乡镇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全县畜禽春、秋两防免疫抗体进行效果评价采样;

2.做好全县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的调入、保存及发放工作;

3.负责全县动物疫情排查、应急值守、上报及预警预报工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全县动物疫病监测及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制定,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工作。同时,负责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的采样及送样工作;

5.负责动物二维码标识申领、发放及数据上报工作;

6.负责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含消毒药物)的采购、储备管理工作;

7.负责村级防疫人员免疫等相关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动物防疫新技术推广;

8.指导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开展业务工作。

(负责人:温有钦,办公电话:0597-3120582)

(二十三)白鸭研究所(白鸭原种场)

1.为连城白鸭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2.连城白鸭品种保种和选育;

3.连城白鸭产品开发;

4.连城白鸭药理、药效研究;

5.连城白鸭标准制定、试验验证;

6.连城白鸭技术试验及材料收集;

7.连城白鸭、连城白鹜鸭商标、标识管理,使用维护、监测监督。

(负责人:林金水,办公电话:0597-8922815)

(二十四)白鸭产业服务中心

负责制订全县连城白鸭产业发展规划及为连城白鸭产业提供指导培训等服务。

(负责人:邹兴汶,办公电话:0597-8922815)

(二十五)鱼种繁殖场

1.提供优良种苗与先进技术,促进水产养殖业发展;

2.淡水产品种苗繁育,淡水产品种苗提供;

3.水产养殖技术推广。

(负责人:林兴榕,办公电话:0597-8922815)

(二十六)农业机械管理站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有关农业机械化管理职能。

2.负责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农机化服务组织活动、农业机械化为农业生产服务及投入抗灾、救灾等工作。

4.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

5.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检查与整治工作。

6.负责农机技术成人教育管理的指导,农机技术培训机构的监管。

7.负责组织实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推广,执行国家对农业机械的购置补贴政策。

8.负责农机化统计,做好农机现状调查,收集行业信息,为县政府制定发展农机化决策提供依据。

9.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小荣,办公电话:0597-8922051)

(二十七)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 

2.配合农业机械管理站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维修、管理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的培训,确保农机安全作业; 

3.配合农业机械管理站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机技术推广项目,开展新技术、新机具引进、示范、推广工作和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4.配合农业机械管理站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元华,办公电话:0597-8922815)

(二十八)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其职责已划分到农田建设管理站。

(负责人:张汝兴,办公电话:0597-8923731)

(二十九)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1.在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乡村振兴办日常工作的统筹安排;

2.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各乡(镇)以及办公室内设工作组的沟通联络协调

3.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工作情况,为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会议筹备、活动安排、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汇报材料和领导讲话稿

5.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邹小军,办公电话:0597-8922527)

县农业系统党委  承担县农业系统党委日常工作。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连城县数字连城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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