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连城县水土保持中心
负 责 人:吴领熙
联系电话:0597-3092006
(一)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布。
(二)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负责全县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连城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负 责 人:罗连招
联系电话:0597-8923262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规划实施指导、投资概算前期审核、安置验收和监督检查等移民安置事务性工作。
(三)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库区开发性生产项目的审核、资金安排及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年度预(决)算编制工作,承担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
(四)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规划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初审,全县三峡移民安置后生产发展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纠纷调解和信访的工作。配合主管部门组织移民及移民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连城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负 责 人:杨仁友
联系电话:0597-8933015
(一)负责指导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县级及跨乡(镇)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河湖水系连通、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指导河流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流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全县防洪堤的正常巡查和维护、水毁整修、河道管理的组织实施。承担水库、江河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做好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二)拟订全县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乡镇供水、灌溉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节水型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指导灌区的管理、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能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农村电气化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四、连城县河道水库服务中心
负 责 人:邹春祥
联系电话:0597-8922802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县水利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我县水资源规划和国家及省、市、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跨乡(镇)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组织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河流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县防洪堤的正常巡查和维护、水毁整修、河道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的监督管理,做好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五、连城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 责 人:黄天赐
联系电话:0597-8931280
(一)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二)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江河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
(三)组织、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查处。
六、连城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负 责 人:黄大英
联系电话:0597-8934596
(一)负责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案件。
(二)负责水土保持措施补偿费的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