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507-12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连安委办〔2024〕5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排查防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闽安委办函〔2024〕4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岩市安委办〔2024〕44号)和9月12日省、市、县中秋期间安全防范视频调度会的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极端认真负责态度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针对节日特点,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检查,特别是要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紧盯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矿山、旅游和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服务活动。根据工作安排,县安办于9月中下旬组织9个指导服务组深入各乡(镇)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主动对接各指导服务组,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并通过指导服务活动,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企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紧盯我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的31项主要任务、25项重点项目,对照阶段任务年度工作安排,自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持续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节日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新修订《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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