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连城县应急管理局接受人大评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
连城县应急管理局接受人大评议工作方案
根据《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常办〔2020〕24号)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将于2020年4月16日—2020年9月30日对我局进行工作评议。为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助推全县应急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战略、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安排部署,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我县应急管理局各项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加快新时代“美丽连城、创业连城、幸福连城”建设。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三)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四)落实上级下达工作任务情况;
(五)落实社会管理创新责任情况;
(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七)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
(八)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李元海(县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黄 雄(县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武功(县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沈顺锟、吴良楷、曹斌、林裕兴、王星荣、黄煌妹、林贵荣、黄征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雄兼任,联络员由沈顺锟兼任(联系电话:3121986)。
四、方法步骤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评议调查组的安排,接受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5月15日)
1.梳理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主要职能,整理2017年以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制订接受评议工作方案。按照评议工作组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接受评议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评议务实高效开展。
(二)工作动员和调查研究阶段(5月18日—5月31日)
1.召开评议动员大会(5月22日上午8:30)。由评议工作组到我局组织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议,县应急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动员大会。
2.召开座谈会(5月22日上午10:00)。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我局有关工作情况。
3.查阅有关材料,实地察看。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实地察看有关的重点项目点,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4.深入调查了解工作情况。深入乡(镇)调查了解应急管理局的有关工作情况,主要以召开座谈会并进行问卷测评方式进行。
5.形成调研反馈材料。
(三)整改阶段(6月1日—9月1日)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研究制订整改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
(四)评议阶段(9月2日—9月30日)
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评议工作测评会,听取我局工作情况汇报及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对县应急管理局的最终评议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工作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对我局实施工作评议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全体干部职工务必高度重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主动接受评议监督,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形成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严肃工作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按照工作评议相关要求,严肃认真地对待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自觉主动配合评议调查小组开展工作评议,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领域评议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搪塞,确保工作评议和问题整改取得成效。对在工作评议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推进工作。要把评议工作与当前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解决服务对象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聚焦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盯全年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新时期应急管理新理念,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奋力开创全县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新局面,为全县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