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507-25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连应急〔2022〕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03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环境,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诚信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应急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指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时公开检查对象、执法检查结果的工作制度。通过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领域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2022年安排三次双随机执法检查,第一次3月至6月,第二次6月至9月,第三次9月至11月,每次根据时段重点工作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领域),聘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成立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执法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建立完善“两库一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1.建立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职能和人员数量,完善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2.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按照列入我局2022年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工贸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遵循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在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
3.编制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参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样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局《清单》,并进行补充细化,明确抽查内容。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规范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同时,应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准确了解随机抽查的重点事项和依据,以便其对照自查、整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根据需要选择抽查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所在区域、所属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执法检查。
在具体执法检查上,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以人员现场检查方式为主,聘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作为技术支撑,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搞好沟通配合。各检查组要加强与属地政府之间的联络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严格闭环管理。各检查组在执法检查时,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防止监管脱节。
(四)公开检查结果。监督检查结束后,要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检查情况。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给予惩戒。
连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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