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507-25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连安委办〔2022〕3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9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铁路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铁路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117号)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铁路沿线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求,立足我县铁路沿线安全事故规律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落实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有效化解风险,整治隐患问题,坚决遏制铁路沿线安全事故,扎实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清理铁路地界红线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等问题,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落实有效的防护监控措施。全面加强高铁沿线安全风险管控,消除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害等突出隐患,实现依法依规有序治理。建立健全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开展铁路人行通道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取缔非法通道,对事故多发地段增设防护设施,有效遏制铁路沿线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高速铁路方面
1.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圈占饲养、倾倒垃圾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执法,落实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2.铁路线路安全防护设施整治。重点整治下穿铁路道路桥涵限高架、公铁并行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失管失修、设置不全,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路堑上的道路、公跨铁立交桥、上跨构筑物等未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隐患,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
3.铁路沿线轻(硬)飘物等隐患。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防尘网、塑料大棚、塑料地膜等轻飘物,铁路沿线上跨桥防抛网、铁路线路两侧彩钢瓦、广告牌、杆塔等易刮落建(构)筑物设施和倒伏后影响铁路安全的高大树木、竹子等隐患;加强铁路沿线废品收购站监管,查处违法擅自从事废品收购经营活动行为。
(二)普速铁路方面
1.铁路非法通道整治。重点整治擅自设置或拓宽人行过道,擅自改变铁路人行过道使用性质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通道,设置警示标识,实施封闭管理;严厉打击破坏铁路线路封闭设施、私设通道的非法行为。
2.铁路沿线自然灾害整治。认真吸取铁路因自然灾害造成停车、脱轨等事故教训,排查铁路沿线翻挖山体、修筑便道、乱倒弃土和周边树木情况,重点关注铁路既有排水系统等防洪设施;针对我县气候特点,对台风、暴雨、冰雪可能造成的铁路安全隐患,路地双方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整治方案或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
3.道路与铁路交叉隐患整治。加强对铁路沿线道路与铁路结合部位检查,补齐限高防护措施和公铁并行防护栏;强化上跨铁路公路桥、渡槽等隐患排查整治;保障依法落实上跨桥养护维修、管控附挂物安装整治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路方应与公路(含高速公路)桥管养部门签订安全管理互控协议,建立联系机制,确保维修时铁路行车安全的防护。
4.铁路沿线上跨倒落类隐患整治。按照常态化治理要求,由一级“双段长”统筹安排,二级“双段长”以及行政村、铁路班组具体负责,定期对铁路沿线开展联合巡查,全面排查整治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防尘网、塑料薄膜、彩钢瓦、简易房等轻硬质建(构)筑物,以及沿线倾倒范围侵入铁路安全限界的运营商杆(塔),做到隐患问题每月动态“清零”。
5.强化铁路沿线加油(加气)站、采石爆破等隐患排查整治。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铁路沿线加油(加气)站情况调查,联合运营单位开展设备状态检查并进行专业评估,排查出不满足安全状态的设备,及时报送安全监管部门,联合督办整治,确保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11日前)。各单位要联合铁路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要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12月10日前)。铁路沿线各乡(镇)要联合铁路部门对我县境内铁路沿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库,逐一梳理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整治时间表,合力推进铁路沿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各乡镇政府要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开展,建立健全“乡镇主责、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体系。中铁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要落实好铁路沿线(红线内)环境安全综合整治的主体责任。铁路沿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统筹协调联动。铁路沿线各乡(镇)要和铁路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抓好相关常态工作和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畅通高效的隐患信息通报制度、协调联动整治机制,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宣传发动。铁路沿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讲究工作方法,防止引发法律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落实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作用,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并参与整治。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突出案例警示教育威慑力,切实提升公众铁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健全长效机制。铁路沿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管理源头和机制建设入手,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下来,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标准和规范。要理顺综合监管、信息通报等职能,充分发挥铁路沿线“双段长”工作责任制、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路地合力共为、共同维护铁路运行环境安全的局面,努力营造“路地互动、责任明确、全民参与、共享成果”的良好氛围。
铁路沿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请于12月18日前报送县安办,电话:3121988,传真:3121990,邮箱:lcajzhg@163.com
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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