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507-25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连安委办〔2026〕1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0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6-04-01 16:3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要求,有效防范遏制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源头管控,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一)严把经营准入关口。县应急局要对现有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布点规划方案进行梳理评估,不合理的应进一步优化,科学合理规划布点设置,严格控制零售单位数量。要严格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经营许可审批,并在烟花爆竹流向系统上同步及时更新信息,对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一律不得核发许可证。要加强经营许可证的动态管理,探索实行“黑白名单”管理,对不再具备安全条件,或符合视频监控安装条件但未按要求安装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要在今年春节期间全覆盖排查基础上,及时更新完善经营单位台账,确保底数清楚并与流向系统相一致。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加强相关人员资质审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和出入库查验登记制度,如实登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销售对象等信息,确保产品流向可追溯。严禁违反布点规划跨区域向零售店(点)配送,严禁销售非法生产、超标准、假冒伪劣以及我市禁止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要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向具有合法资质的批发企业合理安排进货。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有关要求科学布置,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超量储存、混存混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禁售品种。

  (三)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须实行专店销售,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电气设施、消防器材配备等需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确保其完好有效。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要求,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内产品堆放要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要求,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库内温湿度控制适宜。库区需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2008)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仓库安全管理部分建设技术指南》有关要求,设置厂区、仓库内监控系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在库区内进行动火、切割等危险作业,严禁超量储存、混存混放。强化烟花爆竹进出库车辆动态监管,严禁私家车、货拉拉等车辆随意进出仓库或非法装载运输。

  二、深化隐患排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要组织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常态化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重点排查仓储条件、消防设施、电气安全、产品流向、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闭环整改到位。

  (二)加强线上线下监管。各乡(镇)要健全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线上+线下”常态化监管机制。线上依托视频监控系统,经营旺季实施全覆盖巡检,淡季进行随机抽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到位,确保经营行为全时段安全可控;线下要深入开展旺季全覆盖安全检查,聚焦超量储存、违规销售、安全条件不达标等重点隐患,深化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隐患闭环销号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平稳。

  (三)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严防无证经营、超量储存、在零售场所周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形成监管合力。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强化非法行为追踪溯源和行刑衔接,形成强大震慑。要畅通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以及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

  (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现场处置措施。要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维护消防、电气、照明等安全设施,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提升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4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