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507-3000-2018-00007
  • 备注/文号:连安监〔2018〕74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安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1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申报第十四届(2018~2020年) 市级文明单位的报告
连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申报第十四届(2018~2020年) 市级文明单位的报告
来源:连城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8-10-15 09:44
 龙岩市文明委:

连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为副科级行政机构。2008年升格为正科级单位。2012年机构改革,定格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综合股、非煤矿山监管股、危险化学品监管股(加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牌子)、综合监管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股,下属事业单位有连城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核定机关行政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12副,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执法大队编制10名,三个中心事业编制11名,实有行政人员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主任科员2人、科员1人、工勤1人),执法大队7人,三个中心11人。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并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职业健康四大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做到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有效提升了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2003年以来,我局已经连续三届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二届市级文明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十分珍惜文明委给予我局的这份荣誉。为了能进一步推动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有效巩固这一活动成果,切实做到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为加快建设三个连城服务,现我局申报参评第十四届市级文明单位。

 

 

连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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