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204-25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连城管〔2023〕3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7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大(中)队、股室、中心、站:
现将《连城县城市管理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城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连城县城市管理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今年是第七届省级文明城市考评验收年,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考评验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总目标,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评标准和操作手册,针对短板问题,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通过“百日攻坚”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和满意率,全力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加强临沿街门店的管理,杜绝店外经营现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卫生状况良好。重点整治店外加摊、乱摆摊设点、乱张贴广告等现象;加强巡查,强化城区公厕、人行彩砖、围栏、无障碍设施、垃圾桶等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开展城区户外广告、店招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户外广告、店招管理,拆除影响安全、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店招;加强主干道、重要路段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切实做到街道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补植苗木,根据季节对绿地进行立
体绿化改造,强化养护管理,形成良好的绿化效果。
(二)开展公共设施管护整治行动。加大对公共设施的管护力度,确保主干道和人行道无侵占、毁坏现象,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城区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无破损,照明功能完好;加大对公交站亭、公共场所座椅、雕塑、窨井、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巡查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设施;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杜绝机动车、小摊小贩、施工设备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违规现象,确保街道、公园、公厕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使用情况良好。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和莲峰镇对社区、生活小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场馆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破损、缺失,消防通道被占用,商铺、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进行治理,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开展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配合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莲峰镇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水整治力度,着力抓好小餐馆、食品店、生熟食作坊的油烟污水排放整治。
(四)开展部门联动创建行动。配合县教育局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五)开展市民文明行为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创城宣传单、组织利用LED播放宣传标语、设置创城宣传栏等途径,形式多样地宣传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经商等市民文明规范;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
处,并在县电视台等媒体曝光。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7月1日~7月31日):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创城“百日攻坚”活动动员大会。通过发放创城宣传单、设置创城宣传栏、LED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创城宣传。
2.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8月1日~9月30日):各部门按照创城“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查缺补漏,确保创城各项工作在考评验收前达到考评要求。
3.迎检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日~10月底):制定迎检方案,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统筹安排、精准掌握行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2.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决不允许推诿扯皮。
3.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局督查室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连城县城市管理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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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攻坚项目 |
攻 坚 内 容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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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市容环境 整治行动 |
1.加强临沿街门店的管理,杜绝店外经营现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卫生状况良好,重点整治店外加摊、乱摆摊设点、乱张贴广告等现象。 |
市容各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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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巡查,强化城区公厕、人行彩砖、围栏、无障碍设施、垃圾桶等基础设施日常维护。 |
市政 环卫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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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城区户外广告、店招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户外广告、店招管理,拆除影响安全、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店招。 |
广告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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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主干道、重要路段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切实做到街道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补植苗木,根据季节对绿地进行立体绿化改造,强化养护管理,形成良好的绿化效果。 |
环卫站 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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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公共设施管护 整治行动 |
1.加大对公共设施的管护力度,确保主干道和人行道无侵占、毁坏现象,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城区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无破损,照明功能完好。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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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对公交站亭、公共场所座椅、雕塑、窨井、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巡查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设施。 |
市政 环卫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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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杜绝机动车、小摊小贩、施工设备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违规现象,确保街道、公园、公厕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使用情况良好。 |
市政 市容各中队 环卫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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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莲峰镇对社区、生活小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场馆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破损、缺失,消防通道被占用,商铺、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进行治理,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
市政 物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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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攻坚项目 |
攻 坚 内 容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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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公共卫生和食品 安全整治行动 |
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莲峰镇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水整治力度,着力抓好小餐馆、食品店、生熟食作坊的油烟污水排放整治。 |
市容各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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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文化市场 整治行动 |
配合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全面检查力度,清理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非法出版物、宣传品及印刷品;坚决取缔学校周边的网吧、电子游艺场所、游商地摊及无照经营的出版物经营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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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市民文明行为 整治行动 |
1.深入开展《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创城宣传单、利用LED播放宣传标语、设置创城宣传栏等途径,形式多样地宣传文明礼仪文明经商等市民文明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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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在县电视台等媒体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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