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204-25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连城管〔2025〕20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 2025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大(中)队、股室、中心、站:
现将《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17日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
为了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知晓率,深入贯彻《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 ,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
(一)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厨余垃圾收集占比原则达到20%以上或比2024年提高2个百分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及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及以上。
(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形成长效宣传机制,推动垃圾分类成为市民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行动。
二、宣传对象
全体市民,重点针对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职工、餐饮从业人员、商户经营者等群体。
三、宣传时间
2025年4月底—12月
四、宣传内容
(一)垃圾分类基础知识:详细介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定义、分类标准、常见物品示例,如废纸、塑料瓶属于可回收物;废旧电池、过期药品是有害垃圾;剩菜剩饭、果皮属于厨余垃圾;用过的纸巾、砖瓦陶瓷属于其他垃圾。
(二)分类投放方法:说明不同类别垃圾的投放容器颜色、标识,以及正确的投放时间和地点,如可回收物投放到蓝色垃圾桶,有害垃圾投放到红色垃圾桶等。
(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龙岩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明确市民在垃圾分类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五、宣传方式
(一)线上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县融媒体等平台积极编制、转载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信息,并要求职工干部积极转发,扩大宣传面,增加受众,有效推动居民了解、学习和掌握,在全社会迅速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线下宣传。做好第三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1.社区宣传
(1)活动宣传: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展板、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和垃圾分类宣传品(如环保袋、垃圾桶等)。开展现场分类投放演示、有奖问答等活动。
(2)入户宣传:组织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垃圾分类指南,面对面讲解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分类。
(3)社区公告栏:在社区公告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2.学校宣传:在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主题班会,学习龙岩市《垃圾分类我在做》系列读本,培养学生垃圾分类意识。
3.单位宣传:向相关企业单位(如物业企业)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举办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压紧压实企业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联合社会工作部、妇联等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4.公共场所宣传:在商场、超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视频和音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活动的谋划和统筹协调,以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水平,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氛围营造和知识普及,促进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工作保障。要加强人、财、物要素保障,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活动形式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坚持常态长效。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常态长效机制,持续发力做好宣传普及,杜绝“一阵风”切实推动群众了解垃圾分类,参与垃圾分类,做好垃圾分类。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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