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204-25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连城管〔2026〕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连城县消防救援局 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等3部门关于推进7个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所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香港宏福苑重大火灾事故为消防安全工作敲响警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部署,扎实开展物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及物业小区自查自纠工作。经排查,汇豪名城小区、光明怡景、永达翡翠城、西城印象、西康住宅小区、莲南公(廉)租房、莲冠花园等7个物业小区,存在消防管网漏水导致消火栓水压不足或无水的问题,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为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近日,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县住建局、莲峰镇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召开连城县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整改举措,现就推进7个物业小区消防隐患整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
消防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火栓作为高层建筑核心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是火灾应急处置的关键保障。各小区业委会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牵头统筹整改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具体实施消防管网维修、消防设施设备修复等整改任务;各所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全程跟踪督促整改,三方协同联动,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明确整改要求,按期完成整治
(一)限期完成整改。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汇豪名城小区消火栓无水问题整改工作,2026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光明怡景、永达翡翠城、西城印象、西康住宅小区、莲南公(廉)租房、莲冠花园等6个住宅小区消火栓无水问题整改工作,彻底修复漏水消防管网和消防设施,确保所有消火栓水压达标、出水正常,满足灭火救援需求。整改期间要采取临时消防供水措施,配齐移动灭火器材,杜绝消防安全真空期。
(二)严格整改标准。整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及建筑消防设施相关规范,维修后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确保消防设施长期完好有效。
(三)规范资金使用。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房函〔2019〕39号)相关规定的物业小区整改资金优先从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所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严格按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流程报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公示公开,确保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透明可溯。
三、凝聚监管合力,强化整改督导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整改工作,加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参与维修工程验收核验。县消防救援局提供消防管网整改技术指导,协助开展整改验收。莲峰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业委会制定维修方案,协调解决施工难题,会同相关部门确认整改是否达标。整改不到位、逾期未整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整改完成后,各小区业委会、物业企业、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须将整改报告、检测合格证明、资金使用情况等公示资料一并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局及莲峰镇人民政府备案,由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返工,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请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筑牢小区消防安全防线,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连城县消防救援局
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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