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204-25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连城管〔2026〕2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2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细则的通知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6-04-22 16:38

各大(中)队、股室、中心、站:

为规范本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实效性和准确性,现将《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422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实效性和准确性,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我相关文件等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局权责清单所包含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及其他权责事项的新增、取消、下放(含委托,下同)、变更等动态调整的内部管理,涵盖权责事项的名称、子项、设定依据、类别、合并或分设、实施主体、承担具体权责事项的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等全部要素调整。

第三条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遵循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本局成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小组,由分管政策法规工作局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室、大队、中心、站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牵头负责

第五条  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政策法规 作为权责清单管理的牵头室,负责清单的日常管理;受理并对调整申请进行形式审核与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程序办理向委编办的报备或报批手续;负责组织对外公布、系统更新及相关培训工作。

(二)承担具体权责事项的、大队、中心、站作为权责事项承办主体,负责提出权责清单调整申请,确保申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负责调整事项的业务解释与后续实施。

(三)综合股负责开展保密审查;负责以局名义行文的规范性审核与用印管理负责协调解决室职责划分争议。

 

第三章  调整情形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程序:

(一)因法律、法规、规章等设定依据立改废释及上级政策调整,需对应增加、取消或变更事项的;

(二)因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决定取消、下放相关事项,需对应取消或承接的;

(三)因本局机构职能调整、三定规定修订,需相应增加、取消或变更事项的;

(四)事项名称子项、设定依据等发生变化的;

(五)事项类别、实施主体、承办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发生

变化的;

(六)事项合并或分设的;

(七)其他依法应当调整的情形。

 

第四章  调整程序

第七条  启动与申请

承担具体权责事项的、大队、中心、站在确认出现第六条规定需调整权责清单情形的,应在7个工作日根据以下调整类型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一)调整本细则第六条第一至四项情形的属备案类调整,填报《权责清单调整备案表》。

(二)调整本细则第六条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属审批类调整,填报《权责清单调整建议表》。

(三)一次调整中同时涉及备案类和审批类情形的,填报《权责清单调整建议(备案)表》。

在权责清单运行中发现内容存在错误或不适当的,按照上一款要求进行调整。

涉及多部门的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提出申请;无法确定牵头部门的,由已生效的权责清单责任单位排序第一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因本局机构职能调整三定规定修订等需较大规模权责变动的由政策法规统一启动调整程序。

相关中心、站提交申请前应提交对应的业务室审核把关

室或中心申请调整前须经本室或中心对应的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第八条  审核与论证

政策法规在收到申请后,统一履行受理、审核与合法合规性审查职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与合法合规性审查。经审核通过的,提请下一步审议;材料不全或内容有误的,直接退回补正;发现合法合规性问题或依据不足的,说明理由并做好沟通。

第九条  审议与决定

所有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经政策法规审核通过后,由政策法规汇总整理,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

第十条  对外报备与审批

政策法规根据党组会议决定,在2个工作日内正式行文报委编办备案或审批,同时涉及备案类和审批类情形的,按审批类调整的程序办理。调整内容涉及依申请办理类事项的,同步报发改审核确认。

自启动调整至正式报文(含所有附件)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公布与更新

委编办复函同意后,政策法规会同综合股5个工作日内,起草并以局名义印发《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明确本次调整概况,并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表》、调整后的完整权责清单作为附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同步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等平台完成信息更新  

调整内容涉及市、区两级执法分工的,应将执法分工方案作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必要附件,随主文一并报备公布。

 

第五章  培训学习

第十二条  政策法规应定期组织权责清单专题培训将权责清单制度及相关调整要求纳入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业务培训内容,提升全员清单意识和依单履职能力。

第十三条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后,相关业务室、大队、中心、站应及时组织本室、大队、中心、站人员学习,确保准确理解和执行调整后的权责事项。

 

第六章  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  承担具体权责事项的、大队、中心、站要重点关注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立改废等情况,并根据本细则要求及时提出调整申请。

政策法规应定期对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内部检查重点检查、大队、中心、站是否及时提出调整申请、调整依据是否充分、调整后事项是否准确执行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提

醒。

第十五条  对外公布权责清单调整监督电话或邮箱。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的权责清单问题,由政策法规会同相关室核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关于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备案的函(样式)

3.关于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建议的函(样式)

4.权责清单调整建议(备案)表


附件1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叶根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张桂金  综合股负责人

            杨木兴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钟桂芳  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

            邹远鸿  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

            王洪传  环境卫生服务站站长

            邓文炎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钱鼎勇  市政园林办负责人

李容华  财务室负责人

钱盛明  扬尘岗负责人

谢晓芬  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原因调整的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关于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备案的函

(样式)

委编办: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委编办关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已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如,按照动态调整原则,对×××日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更新对部分权责事项进行调整,具体为:

1.新增行政许可事项×项;

2.取消行政处罚事项×项;

3.变更行政强制×项,其中:变更名称×项、设定依据×项;变更其他权责事项×项,其中:变更……

调整后,我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项、行政处罚事项×项,合计权责事项×项。调整原因及内容详见×××权责清单调整备案表。

现报你办进行备案。妥否,请审查。

 

附件:×××权责清单调整备案表

×××

××× 


附件3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建议的函

(样式)

委编办: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委编办关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拟对部门权责清单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建议如下:

如,按照动态调整原则,拟对×××日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更新,对部分权责事项进行调整,具体为:

1.变更公共服务事项×项,其中:变更实施主体×合并×项;

2.变更其他权责事项事项×项,其中:变更类别×承办内设机构或责任主体×项。

调整后,我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项、行政处罚事项×项,合计权责事项×项。调整原因及内容详见××权责清单调整建议表。

妥否,请审核。

 

附件:××权责清单调整建议表

×××

×××


附件4

                              权责清单调整建议(备案)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调整

类别

权责事项

子项名称

事项类别

设定依据

调整依据

内设机构

责任单位

备注

例:新增

1

 

 

 

 

简要表述调整的理由,如法律法规施行、废止、修订,三定调整等第六条所列情形

新增事项需填写

 

取消

2

 

 

 

 

 

 

 

变更

3

 

 

 

 

 

涉及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调整应填写

应注明变更的内容,如名称、类别等

调整前

事项合计()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征收()项、行政征用()项、行政给付()项、行政监督检查()项、行政确认()项、行政裁决()项、行政奖励()项、其他行政权力()项、公共服务事项()项、其他权责事项()项

变动

增加合计()项,其中: ……。取消合计()项,其中: ……

调整后

事项合计()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征收()项、行政征用()项、行政给付()项、行政监督检查()项、行政确认()项、行政裁决()项、行政奖励()项、其他行政权力()项、公共服务事项()项、其他权责事项()项

备注:表格名称结合实际调整,可自行转换成Exce1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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