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12-02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连财(农)指〔2022〕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5
-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2年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连城县水利局:
根据龙财农指【2021】4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57.5万元,此款由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科目;根据龙财农指【2021】5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20万元,此款由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列“2136902三峡后续工作”科目;根据龙财农指【2021】5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0万元,此款由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314防汛”科目;根据闽财农指【2021】9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535.5万元,此款由国库集中支付,其中:97.5万元县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科目;438万元县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科目;根据闽财农指【2021】9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省级第六批水利专项资金179万元,此款由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科目;根据闽财农指【2021】10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299.04万元,此款由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列“2082201移民补助”科目;根据闽财农指【2021】10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55万元,此款由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科目;根据龙财农指【2022】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农村抗旱保供应急资金50万元,此款由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310水土保持”科目。请认真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连城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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